关于开展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全面调查和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5-7-11
     
   
    安委办字〔2005〕11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中央煤矿企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经济政策的切实贯彻执行,加大企业对安全生产设施投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全面调查,并将作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于8月份组织开展的全国煤矿打击违法生产联合检查的一项内容进行专项监察。同时,对拟定的《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单位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段
    按照2004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和2005年4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要求,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当月起至2005年6月30日止,按照企业财务账面累计实际发生数,以及2004年、2005年的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执行数分析填列调查表(详见附件),并写出分析说明。调查表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二、调查范围
    原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调查面为100%;国有地方煤矿企业的调查面不低于60%;乡镇煤矿的调查面不低于10%。
    三、调查内容
    1.文件执行情况。贯彻落实财建〔2004〕119号文件、财建〔2005〕168号文件,以及本省(区、市)出台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相关政策情况。
    2.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情况。企业是否按照文件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是否存在未按照企业分类标准而采用低限提取,少提取数额情况。
    3.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情况。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建立、审批、修订、实施情况,分析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支出项目是否属于财建〔2004〕119号文件、财建〔2005〕168号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是否重点用于“一通三防”等瓦斯治理,以及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
    4.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核算情况。企业是否按照财政部财会〔2004〕3号文件印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规定,正确核算安全费用,安全费用专户存储、费用列支情况,重点分析是否和维简费、大修理费存在混淆的问题,以及安全费用中列支维简工程、大修工程的数额。
    5.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监察情况。企业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否按照文件规定到有关部门备案,当地财政、税务、审计、煤炭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安全费用的监督情况,重点说明是否存在集中或抽调安全费用现象,以及集中或抽调的比例和数额等情况。
    6.对国家用2005年国债资金支持的煤矿企业安全改造项目,地方财政、煤矿企业配套资金的同步到位和专项列支情况,煤矿企业安全设施改造欠账情况。
    7.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拟定的《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对财政、税收等经济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关于做好全面调查材料报送和专项监察工作的有关要求
    开展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全面调查和专项监察,是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全面调查数据的统计和调查材料的报送工作。全面调查要达到规定的调查面,调查数据客观、翔实,能够真实反映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情况。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专项监察作为全国煤矿打击违法生产联合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在各省(区、市)完成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具体检查地区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各省(区、市)要组织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财政、税务、发展改革等部门及煤炭企业,密切配合,做好接受专项监察的准备等工作。
    请各省(区、市)将全面调查汇总数据及分析说明于7月31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请于8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传真电话:(010) 64463184、电子信箱:hwvip@vip.163.com(征求意见稿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
    通过全面调查和专项监察,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监察作为日常监管、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日常性的检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附件:

1.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调查表

2.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表

 3.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编 辑: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