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05年度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论证结果的通知2005-11-9 |
国土资发[2005]230号 2005年度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和矿产预测项目经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终审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6天。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向全国危机矿山接替找矿项目办公室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10)66558532、66558167、62303046 传 真:(010)66558542 E__mail: htmeng@mail.mlr.gov.cn yehy@mail.mlr.gov.cn 附件:2005年度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论证结果公示表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 |
编 辑:兰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