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5-12-6
     
   

 
  安监总局函政法字[2005]27号
关于报送200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局第14号令),组织200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原则和立项条件,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问题等,选择提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急需的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建议。

  (二)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建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制定或者修订的必要性;

  2、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

  3、标准的主要内容;

  4、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

  5、完成时限;

  6、其他相关情况。

  (三)请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标准计划项目建议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邬燕云 沈 萍

  联系电话:010-64463317 64463350

  通信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建议书(样式)

  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



     编 辑: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