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文件

煤安监司办字[2003]30号


关于召开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技术成果交流会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有关重点产煤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及煤炭生产、科研、教育等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煤矿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落实全国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研究,定于2003年11月10~12日在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召开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技术成果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贯彻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十二字方针,总结交流瓦斯灾害治理,主要是瓦斯抽放、监测监控和通风安全管理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先进、适用的瓦斯灾害治理技术成果。
二、会议内容及材料要求
1.典型技术经验交流
重点介绍煤炭生产企业在治理瓦斯灾害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包括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装备。会议采用大会发言和书面交流两种形式。
大会发言的单位: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公司、抚顺矿业集团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其他相关煤炭生产企业提供书面材料参加技术交流。
2.会议专题技术报告
紧密围绕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全面深入介绍瓦斯灾害防治技术的现状、新进展和发展趋势。
技术报告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校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
3.单项技术成果介绍
发布最新取得的优秀技术成果;推广已取得明显效果的新工艺、新产品与新装备;介绍新技术与新装备成功应用的经验。被选用的材料将在大会上重点介绍。
4.瓦斯灾害治理技术难题发布
由煤炭生产企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瓦斯灾害治理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提出需要和有关单位联合攻关的项目,在会上发布。
5.成果展示与推广
成果展示可以采用展板、多媒体、实物和资料发放等形式。
参与成果展览的单位,请按预通知的要求准备展板(展板规格90×120)。展板将在指定位置统一布置。另外,会务组还准备了少量的展览室,各单位可以单独布展或几家联合布展。具体布展事宜请提前与淮南矿业集团公司联系,并请在会议报到前完成布展工作。
6.会议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准备会议材料,会议交流材料、专题技术报告和单项技术成果介绍由各单位自行印刷200份,会议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三、参加会议人员
1.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技术装备处各1人;
2.有关煤炭企业各1 人;
3.有关重点产煤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各1人;
4.有关煤炭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各2人;
5.有关技术与产品研发企业和生产厂家各1人;
6.有大会发言(典型经验交流、专题技术报告、单项技术介绍或难题发布)或参加展览的单位各可增加1~2人。
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5日前,将会议回执(附后)返回到会务组,以便安排会议住宿。请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四、会议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日期:11月9日
2.报到地点:淮南矿业集团公司煤矿宾馆(安徽省淮南市洞山)
五、联系方式
淮南矿业集团公司联系人:叶发先、焦先军
联系电话:0554-7623761,7621873,13955442683,13966490786
会务组联系人:申宝宏、刘见中
联系电话:010-84262881  010-84262769(传真)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刘正伟 林岚
联系电话:010-64463167  010-64463177(传真)
电子邮件:aqkj@chinasafety.gov.cn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系人:刘  峰
联系电话:010-64463367

附件: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技术成果交流会回执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技术成果交流会回执

单位名称  参会人员数  
代表姓名 职称 职务 联系 方式 抵达 日期 航班号 或车次 返程 安排 其它 
       
       
       
参加会议内容 
会议内容 题目 发言/报告人  
典型发言    
书面交流    
技术报告    
单项技术介绍    
难题发布    
成果展览 展板数量  是否单设展室  
其它要求  

参加会议单位名单

一、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二、部分煤炭生产企业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峰峰矿务局、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城无烟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雁煤业公司、神华集团乌达煤业公司、神华集团包头煤业公司、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阜新矿务局、抚顺矿务局、通化矿务局、辽源矿务局、鸡西矿务局、鹤岗矿业(集团)公司、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丰城矿务局、英岗岭矿务局、乐平矿务局、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兴矿务局、白沙矿务局、涟邵矿务局、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矿务局、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莹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桐矿务局、天府矿务局、松藻矿务局、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城矿务局、铜川矿务局、韩城矿务局、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田坝煤矿、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部分重点产煤市(县)煤炭管理部门
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阳泉市、山西省临汾市、山西省吕梁地区、辽宁省阜新市、黑龙江省鸡西市、山西省晋城市、江西省萍乡市、河南省郑州市、河南省平顶山市、湖南省娄底市、湖南省郴州市、重庆市万州区、四川省宜宾市、贵州省六盘水市、云南省曲靖市、吉林省白山市、吉林省通化市、贵州省毕节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四、有关煤炭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常州自动化研究所、煤炭信息研究院、煤炭工业通信信息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山东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华北科技学院、太原理工大学、焦作工学院
五、有关技术与产品研发企业和生产厂家
山西省运城地区矿山节能防爆风机厂、天津贝克电气有限公司、温州楠江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县防爆机电厂、南阳防爆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平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南方防爆电机有限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公司杭州钻探机械制造厂、武汉特种工业泵厂、淄博水环真空泵厂有限公司、广东佛山水泵厂有限公司、西安煤矿安全仪器厂、陕西斯达煤矿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煤矿安全仪器厂、镇江煤矿专用设备厂、山西阳泉东科煤矿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柳州市轶新计算机软件公司、郑州海纳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沈阳新元信息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北京泰安特科技公司、北京凯鸿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赛长城航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徕利安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会议交流和成果展示的补充要求

为保证瓦斯灾害治理技术成果交流会的有序进行,现就会议交流、专题技术报告、技术成果介绍和成果展示提出以下要求:
一、会议交流有关要求:
会议交流各类型材料要紧紧围绕瓦斯灾害治理“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紧扣主题。
1.典型技术经验交流
重点介绍煤炭生产企业在治理瓦斯灾害方面的技术和管理取得的成功经验,包括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装备。每个企业发言时间为30分钟。
2.单项技术成果介绍
主要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产厂家发布最新取得的优秀技术提供舞台,重点介绍有关单位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以及在生产过程应用中已取得的效果。单项技术成果介绍按每项成果500元收费,每个项目发言时间为15分钟。需要在会议上介绍本单位技术成果的单位,应于11月5日前与会务组联系,以便安排会议发言。
3.会议专题技术报告
各技术报告全面深入介绍瓦斯灾害治理技术相关领域的现状、新进展和发展趋势。报告时间每个项目为30分钟。
4.瓦斯灾害治理技术难题发布
煤炭生产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瓦斯灾害治理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提出需要和有关单位联合攻关的项目,在会议上发布。每个企业的发言时间10分钟。需要在会议上发布本企业技术难题的,需于11月5日前与会务组联系,以便会议安排。
二、会议交流材料格式要求
会议材料应统一格式,采用A4型纸张。发言单位应采用PowerPoint制作发言提纲。
材料格式要求:
封面:由题目、单位和日期组成。标题字体—宋体一号,加黑;单位字体—仿宋小二;日期—楷体三号;封面左上角用小四号字体注明:瓦斯灾害治理技术成果交流会会议材料。
正文:正文字体—仿宋小三,正文中的标题加黑;
请各单位认真准备会议材料,会议交流材料、专题技术报告和单项技术成果介绍由各单位自行印刷200份,会议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三、成果展示有关要求
成果展示可以展板、多媒体、实物和资料发放等形式。参与成果展示的单位自行准备展板(展板规格90×120),展板和实物将在指定位置统一布置。另外,会务组还准备了少量的展览室,各单位可以单独布展或几家联合布展。收费标准为:展板100元/块,展览室3000元/间,实物根据占地面积酌情收费。具体布展事宜请提前与淮南矿业集团公司联系,并请在会议报到前完成布展工作。
四、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做好所辖区域内煤炭生产企业、生产厂家参加会议的组织工作,审查煤炭生产企业的大会发言、书面交流和难题发布等相关材料,组织好生产厂家参加成果展示工作。会议收取会务费600元/人(不含住宿费)。



     编 辑: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