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传真

安办传真[2002]第1号

2002年 1月17日                 领导签批:张宝明



关于云南、湖南三起特大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

近日,全国连续发生3起特大事故,其中云南省2起、湖南省1起,共死亡58人、受伤16人,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在全国造成恶劣的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1413时,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县德厚镇水结村一无证小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5人死亡、10人受伤。

1141750分,云南省玉溪地区澄江县县城街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客车相撞事故,造成15人死亡、6人受伤。

1142140分,湖南省娄底市资江煤矿(国有地方煤矿)3336采煤工作面,放炮引起煤与瓦斯突出,造成18人死亡。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几起事故非常重视,当即做出重要批示。指出:要予以高度重视,在当前煤炭供应偏紧的情况下,要防止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抬头;春节将临,更要抓好安全生产,尤其是煤矿安全生产,以防止事故连续发生;对这几起事故要认真调查,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立即召集云南、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同志,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并要求两省要抓紧善后工作,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立即组织煤炭、地矿、公安、工商和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开展对小煤矿关闭整顿的联合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的力度。

2.为巩固小煤矿关闭整顿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各省(区、市)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制,强化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发现死灰复燃和私开矿井,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关闭,严惩责任者,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部门渎职、失职的违法行为。

3.春节前,各省(区、市)煤炭主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按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办发[2001]25号明电和68号文件要求,搞好对关闭整顿矿井的“回头看”活动,凡未通过省级人民政府验收批准恢复生产的小煤矿,坚决予以关闭。

4.对验收后保留的小煤矿,各省(区、市)要按照新的《煤矿安全规程》的标准深化整改,以提高煤矿的管理水平、装备水平和技术素质,把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5.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各省(区、市)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小煤矿死灰复燃及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问题要认真追查,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6.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继续搞好国有煤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完善井下通风和瓦斯监测系统。各地煤炭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国有煤矿的监察,严格以风定产,在当前煤炭供应偏紧的情况下,绝不能重生产、轻安全,要特别强调防止突击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7.要下大力气抓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特别是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要组织力量做好民航、铁路、水路、公路运输设施的安全检查。继续把反超载特别是把反长途客车、客船超载作为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大对公路客车超载、客货混装、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船舶参与春运。

8.云南、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云南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第302号令,分别组织对三起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

    一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事故多发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各省(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在春节前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消除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及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编 辑: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