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管政法字〔2001〕60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机构,各煤矿安全监察局: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全国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国家局制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报国家局普法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根据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安全 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 全监察工 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 大职工、公民的安全生产法律素质,提高各类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坚持法制 教育与依法监督监察相结合,积极推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监察执法 人员的依法治理,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和社 会稳定。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根据国家宪法原则和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以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后多边贸易规则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深入开 展法制 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生产法律素 质;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的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要通过 "四五"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实现由提高职工安全 意识向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安全工作向注重运用法 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和行政协调体系,实现依法安全生产 ,依法监督监察,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 方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注重培 养公民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 主监督的法律意识。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 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 教育。要宣传现行的和陆续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章与规程,为强化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减少伤亡,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 会稳定,创造法治环境。 3、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的 内在要求。各地、各行业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应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 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监督监察力度。各类企事业单位 应以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创造自身安全生产环境为重点,增强安全生产意 识,以安全作业为目标,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素质。 4、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加强监察执法结合起来。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的执法力度,通过反面教员进行实际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或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公民都应接受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 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 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 方式的转变。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依据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严格执法。 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应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与本单位、本部门 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相关的安全要求,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要重视进城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所从事职业的危险、有 害因素的认识,了解相应的规章、规范和作业规程,同时使他们知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特种作业人员作为易造成他人或自身伤害的特殊人群,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中 应予以特别重视。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应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 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 2、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3、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单行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 4、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规章、规程。如《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气安全 工作规程》、《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6、"四五"普法期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依法监督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各市(地、州)及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 认真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规划,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法治 化。 各企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管理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相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与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生 产素质。 要重点抓好西部大开发地区、事故多发地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局面。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过程中,应定期开展检查、总结工作。要依据所制定的检 查及验收标准,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和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 行检查 ,检查其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次数多少,检查各类违章事件和 各类事故的发生情况,不断总结依法治理、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和表彰先进典型,以引导整 个宣传教育工作。 (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 法律培训制度与任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考核制度。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的主要领导要利用法制讲座、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学习宣传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 要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十五"期间国家 安全 监察员培训规划,统一安排,分期培训,实行合格证制度,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 重要依据。 要将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十五"期间 厂长、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工作中。将安全生产、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 经营者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要依据。 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应充分发挥有关 院校 和培训中心的作用,建立、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培训的宣传教育基 地,强化师资、教材、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设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 四、步骤与方法 (一)步骤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四五"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至2005年结束。 2001年,国家局将编写和审定全国统编教材和推 荐教材,培训骨干,抓好试点,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制定各地区的普法年度 计划并组织实施。 2002年至2004年,国家局将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年度计划 ,做出具体安排,组织实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按照国家局的年度计划,具体实 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工作。 2005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将依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及上级部门制 定的年度 工作计划,制定验收标准,组织验收组,进行总结验收。 (二)方法 1、联系实际,狠抓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应结合本地区生产经营企业的特点和 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安全监督监 察工作和针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保证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扎实有效。 2、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学以致用,普法学法 ,依法治理。各级安全 生产监督监察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者必须依法管理。要在宣传教 育过程中改进工作,抓好安全。 3、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面广、线长、任务繁 重。因此,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要在地方同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条 块结合,联合互动,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合力。 4、推广典型,分类指导。要注意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同 时,要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和对象的安全管理特点,确定重点,提出要求,使安全生产法制 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5、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 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咨询、竞赛,举办各类培训班、事故图片展、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案例 讲座等。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在电台、电视台、网络、 报刊、杂志、期刊中设置普法专栏,介绍我国主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采用群众熟悉 的语言,通过文艺形式宣传守法遵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办好安全生产法制系列讲座和 培训班,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进城务工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的教育工作。 6、要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公益活动,继续创造全社会关爱生命、重视安全的氛围。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国家局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司。各级 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 ,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二)各单位法制机构要与党委宣传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推动普法工作。 (三)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四)要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普法工作。 |
| 编 辑:兰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