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震惊鄂东的小煤矿透水事故巨额赔偿案,今年5月在湖北省武
穴市人民法院审结。董同生等4被告共赔偿吕细妹等30名原告丧葬费、
子女扶养费、精神补偿费22.05万元。
1999年10月1日凌晨2时许,湖北省武穴市田镇马口湖渔场上步塘
煤矿发生塌方透水事故,井下7名矿工不幸遇难死亡。经有关部门鉴定,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采区上方地表塌陷形成3个水坑未能及时回填,由于
积水没有及时排放,加之排水沟布置不合理,增加了向井下渗透的压
力,又因井下开采过量,导致井下作业区无法承受地表上方的压力,
造成地表塌陷透水。
事故发生后,小窑主董同生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于今年2月被
判刑3年。7名遇难者的30名亲属联名向武穴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董
同生等4被告赔偿22.05万元。
为何这起经济赔偿案出现了4名被告?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997年元月,被告钟超华在矿产部门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后开矿挖煤,
根据协议,每年向马口湖渔场交鱼池改旱地的损失费16万元。开采后
不久,钟未经矿管部门批准,私自将采矿权转让给被告程维保。
1998年11月,钟、程二人又私下里将采矿权转让给董同生。
1999年7月至9月间,田镇地区连降大雨,上步塘矿区地表下沉,
形成了3个水坑,给井下作业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危险。在工人的
多次要求下,马口湖渔场在作业区上方修建了一条排水沟,以便陷坑
中的积水流出。由于连降暴雨,积水不但没有及时排出反而越积越多,
董同生只好安排工人用水泵排水。后来水泵出现故障不能排水,董未
及时更换,导致地表塌陷,积水倒灌,造成7人死亡。
武穴市受理了这起赔偿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董同生无证
开采,忽视安全生产,违章强令矿工冒险作业,应对事故负主要赔偿 责任;被告马口湖渔场在矿区修建引水沟布置不合理,增加了对矿井
的压力和积水渗透,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被
告钟超华、程维保两被告违反《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的有关规
定,未经法定部门批准擅自转让采矿权,也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最
后,法院判决董同生负担15.45万元的赔偿,马口湖渔场负担3.3万
元,钟超华负担2.2万元,程维保负担1.1万元。
依照《民法通则》《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的有关规定,法
院同时还作出了对董同生罚款8万元;没收钟超华非法所得5.2万元,
并处罚款8万元;没收程维保非法所得7.8万元,处以罚款1万元的民
事制裁。《中国煤炭报》
| 编 辑:兰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