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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时代将12月份定为安全生产“特护期”

煤炭资讯网 2017/12/10 12:19:25   安全专题
   【本网讯】12月5日,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强化特护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将12月份定为安全生产“特护期”。

    通知要求,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领导和部门人员不准同时安排“双休”,必须保证每个“双休”期间各管理局有局领导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并加大对“三违”查处力度,做到处分从重、罚款加倍。即特护期对工人的罚款不少于100元/次、对队干和管理人员的罚款不少于200元/次。
 
    立即启动安全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安全大检查必须制订检查方案,至少有一名局领导带队,保证矿井和专业“全覆盖”。检查时,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下发整改意见书,现场交办,限时整改;对存有重大隐患的工作面、作业场所和设备,该停则停,该罚必罚;管理局每周至少要组织1次“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活动,检查各级领导下井、下井带班和矿领导住矿制度的落实情况,传递安全压力,督促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落实下井、管井和处理现场安全问题的责任。
 
    12月份,股份公司将根据特护期管理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原煤公司、矿井的安全工作状况,严格对管理局进行考核。
    本网特约记者:尹志明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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