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论文:浅议如何落实职工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利

煤炭资讯网 2008/7/10 16:05:22   论文、言论

  煤炭企业是国家的经济支柱,煤矿工人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职工既是矿山的主人,又是矿山的建设者,他们每班奋战千尺井下,排除险境,克服各种困难,为人类采集光和热,是人们的光明使者;为了煤炭事业献出了毕生的精力,甚至自己宝贵的生命。然而,井下属于高危作业,地质条件千变万化,加之不可抗拒和其它因素,事故难免发生。近年来,虽然国家和相关部门为保障企业发展、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台了诸多法律法规。诸多《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规》等等赋予了职工各项权利,为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起到强有力的作用。但是,他们工作和生活在最底层,由于多种原因,难以行使和落实自己的合法权利,使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害,生命受到威胁。

笔者从事煤炭工作多年,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如何落实煤企职工的合法权利,不足之处,请专业人士批评指正,争取更大进步。


  一、安全知识和法规学习认识不够,权利意识模糊。许多职工在入井前的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培训中,敷衍了事,培训走过程,考试考核只求及格。个别领导或管理人员,利用自身影响,为亲戚、朋友考核过关等采用不正当手段,甚至有的使用单位急于使用新工人,减少安全学习和培训时间,新工人的试卷专人代笔等种种做法为井下安全生产等工作埋下了隐患,为职工行使和落实应有的诸多权利制造了障碍。

  二、维权意识淡薄,得过且过。小处讲,职工思想单纯,认为干好本职工作,自己平安无事就行了。有时安全与生产,法规与效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很好的行使自己的应有权利;有些职工为眼前利益所惑,凭以往经验,存侥幸心理,违章蛮干,酿成恶果。大处讲,如何落实自己的合法权权力,职工心里有杆秤。区队为了搞会战,赶进度,领导干部因种种原因晚下井、早升井、延长职工劳动时间等等,面对的对象高高在上,掌握着他们的命脉,职工维权和落实各项权利当然有所顾忌的。勇敢者落实“合法的权利”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包括工资、奖金、评先、甚至提干等等。因此,许多职工得过且过,认为自己不违章、违规、违法就行了,别人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稍微有点正义感的职工,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面前,选择了无奈,最终使个人和集体的利益都遭受的损害。

  三、领导干部的认识,思想观念的转变。职工是矿山的主人,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说起来轻松,具体实践中却非如此。职工心知肚明,认为那只不过是一句口号,一剂“宽心丸”罢了。自己的命运掌握在领导干部手中,领导干部和各级管理人员操有生杀大权,稍有不慎,就会受到经济处罚;有些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不以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准,我行我素,我说行就行,说不行就不行,职工落实权利似乎有点异想天开。为此,领导干部的权利意识,思想观念的转变,是职工落实合法权利的屏障。

  四、安全部门和管理人员的支持不能到位。煤炭职工是煤炭生产链的最后一环,也是煤矿广大队伍的弱势群体。在安全生产中,个别职工知法懂法,在安全措施不健全,跟班干部不负责任,其他工人违章操作时,敢于挺身而出,同“三违”现象作斗争,获得最后胜利的少之又少,大多数“英雄”被冠以阻挡安全生产工作为由,多处碰壁,落得自讨苦吃。诉诸上级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做了批示,了解情况“蜻蜓点水”,碍于情面,指正区队领导干部的过错避重就轻,单位领导的认识不深刻,表里不一,致使“英雄”处处受到刁难,最后落得“英雄流血又流泪”,挫伤了职工维权和落实权利的积极性,在安全隐患和“三违”面前,有所顾忌,不及时制止,极易造成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措施和设施不到位,协调性较差。煤矿受大
自然的条件所限,千变万化,各种安全措施和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补充完整,难以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特别在井下工作面突遇变化时,安全措施补充不及时,不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为安全生产难以提供保证。资料记载,某矿掘进工作面战线长,风机挪至离风巷近十米的地方,以保证风筒延伸到掘进头。远离的风机循环使用工作面的回风,生产单位和职工提出异议,相关部门虽然有所反应,但工作滞后,安排落实不利,当班发生事故,酿成惨剧。有些安全工作相关部门做出了安排,部门和部门、单位和单位之间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生产单位受人管束,无计可施;甚至出现边生产边观望,给安全生产遗留诸多问题,甚至事故的发生。

  那么,针对上面所述,鉴于职工本身的身份特殊性,如何明确自己的权利,落实自己的逐项权利呢?
 

  一、  
抓好自身安全法规学习,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明确权利的重要性。首先,认真学习矿井相关知识,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生产操作能力,杜绝违章违法现象。其次,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等,掌握企业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关键时刻,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同时,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远离违章现象,做一个新时代的明星员工。

  二、  
增强维权意识,保障自身权益。在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增强维权意识,及时指出错误和不足之处,敢于同“三违”现象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做矿山真正的主人。落实权利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有时是很难落到实处的。所以说,职工要依法正当行使权力。“勿以权小而不为”。许多职工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卒,能有多大的能量,抓“三违”是安全部门的事,管干部是组织部门的事,整顿劳动纪律是劳动人事部门的事,自己的权利太小了,微不足道,主动放弃,这就是错误的想法。当然了,行使权力要有理有据。对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要有理有据,剖析问题症结,提出合理的建议,使领导和管理人员心服口服,支持和配合职工落实各项权利。

  三、  
领导干部为职工行使和落实权利创造良好的环境。完成生产任务,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提高职工的收入,本是无可非议的,前提是不能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消弱职工的正当权利。在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领导干部认真遵照安全法规,严格落实干部跟班制度,为职工做表率、树榜样,为职工落实逐项合法权利创造良好的环境。抓好班前安全学习,坚持433下井跟班制度,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超前指挥,创造生产条件。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对职工的诸多合法权利要落实,英雄表现及时表扬或奖励。只有这样,才能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才能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四、
安检、职能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安全生产工作链接着各单位、各部门,缺一不可。特别是安全管理部门,职能科室、各级管理人员,职工在落实权利的同时,难免与单位的生产任务进展情况发生冲突,与生产班长产生摩擦,冲撞区队领导,最后遭到不公平的待遇,受到打击报复,职工的自身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这时,上级有关部门,安全职能等科室,要及时站出来,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保障职工的权利和利益,批评和指正区队领导干部的错误和违法违纪现象,使违规及时改正,违法现象得到处理。为职工壮胆撑腰,使职工消除顾虑,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五、安全措施和设施应及时到位,保障职工的安全劳动权利。煤矿受大自然的条件所限,千变万化,各种安全措施和配套措施应及时补充完整,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特别在井下工作面突遇变化时,安全措施补充及时、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证。制定安全措施,切合实际;配备安全设施,部门和部门之间,单位和单位之间,互相配合,支持工作。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和安全措施的安全使用,才能保障职工的安全劳动权利。

  综上所述,职工要想真正成为矿山的主人,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保障自身生命安全,除了自身的努力外,还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关注,职工才能在良好的环境下,行使逐项权利,才能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挖掘潜能,无私奉献,保证矿区安全生产经营等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的明星矿井目标,构建和谐矿区再做新贡献。
 

       作者系陕西铜川矿务局金华山煤矿
   
    本网通讯员:李胜会      编 辑:晓岚
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