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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矿实行安全责任时效追究制

煤炭资讯网 2010/12/20 11:32:12   经验交流

   本网讯 为了吸取12.7事故教训,抓好当前安全生产,河南义煤集团新安矿出台了安全责任时效追究制度,这是该矿继“1235”安全闭环管理后又一项新的规定。 安全责任时效追究规定:在将上级检查隐患与矿各类排查隐患进行对照,对失查漏检的根据隐患性质严肃追究分管系统科室、责任基层单位及七天内到现场检查的相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

  该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全面总结完善以往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时间、周期、特点要求,以提高各级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为目标,从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六个方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好“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缺陷”四类不安全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控制能力。同时以班组、区队、生产科室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为重点,结合“1235” 安全闭环管理法,及时将本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重点登记建档,并跟踪落实处理。

  安全责任时效追究制度的出台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规范相关人员工作行为,严格限定责任时间,防止推诿扯皮、耽误工作的一项制度。 使责任细化落实到各岗位,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风险共担机制,全面促进安全生产。
 
 
    本网特约记者:侯丹      编 辑: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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