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进一步加快改扩建工程进度,为305采区明年扩产5万吨作准备,10月26日,福建煤电公司翠屏山煤矿与矿掘一(2)队签订掘进合同协议,要求掘一(2)施工队在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矿里交给的305采区0水平至80水平的主上山贯通任务。
该矿要求掘一(2)施工队要在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月进尺达到50米以上,如果完成60米以下,每米掘进工资(含绞车提升)按826.6元结算;月进尺在60-70米以上,掘进工资按995.3元结算;月进尺在70-80米以上,每米掘进工资按1061.7结算;月进尺在80米以上,每米掘进工资按1194.4元结算。在矿规定时间内完成贯通施工任务,矿时里给予奖励6000元,否则,将扣罚施工队3000元。
与此同时,矿里对矿车供应作出相应的考核。如施工队在生产过程中遇到车皮供应不及时,或者没有车皮供应的情况,对运输队作出相应处罚,每遇到一次车皮供应不及时,处罚运输队100元;当班没有车皮供应,处罚运输队300元。如每月车皮供应不及时(没有超过两次),不影响施工,或月进尺达到65米以上,给予运输队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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