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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铜川矿业公司金华山矿进一步维护矿区稳定,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完善奖罚机制,实施信访稳定工作实行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信访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和《信访条例》中明确规定的“一岗双责”制度,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矿区稳定,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该矿根据铜川矿业公司 “2012年平安稳定和谐矿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信访稳定工作实行责任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信访稳定责任风险抵押金由参抵人员每年一次性缴纳一定数额的个人风险抵押金,由财务科开具票据,存入专门账户统一保管。根据季度、年终考核结果决定扣罚、返还和奖励。
信访稳定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成立了以矿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科、工会、 信访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年终考核评比之后,由信访办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进行扣罚、返还和奖励。为保障信访信息畅通,充分发挥基层单位信访信息员作用。按季考核、汇报1条10元补贴,重大信息采纳后,并未发生严重后果,给与汇报者每条信息标准50元奖励。
实现稳定工作“ 零”目标。即:矿级领导对分管单位和部门信访稳定工作负管理责任;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信访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全年不发生到公司(市)、赴省、进京非正常的越级访和群体访,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从“零”开始到“零”结束。
参抵人员认真履行责任与义务,践行“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牢固树立“稳定高于一切”的思想理念,紧紧围绕稳定工作“零”目标,建立、完善、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大信访稳定工作力度,努力做到“三个转变”。坚持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避免产生新的矛盾。 深入开展创建“三无”单位活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自查化解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和研判机制,切实做到底子清、信息灵、渠道畅通,反应快捷、化解及时、处理得当、稳控有效。按照《金华山煤矿稳定工作考核办法》和《金华山煤矿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重点群体和上访老户的化解、稳控工作、落实责任人和联系人。
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矿信访部门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维护本单位及矿区稳定,杜绝越级访、群体访、非正常访、确保在本单位内实现稳定工作“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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