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18日,湘煤集团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单位规范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各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资产转让要求和资产转让程序开展实物和无形资产的转让工作。
二、各直属单位要负责指导所属分、子公司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转让行为,对所属分、子公司资产转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直属单位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资产转让整体情况书面报告集团公司。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上年度单位资产转让的审批情况、交易方式、交易数据,进场交易的监督检查情况,典型案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