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22日,湘煤集团下发“关于2012年三季度全面预算考核通报”,对16家原煤子公司及9家非煤子公司的全面预算及时性、合规性、科学性、预算执行控制进行考核通报。其中一家非煤公司因营业收入、利润预算偏差分别为允许偏差的9.6倍和63.3倍,对该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为维护全面预算考核的权威性,湘煤集团对该公司主要领导作出降职处分的通报。
为强化全面预算管理考核的准确性,湘煤集团对所属原煤子公司的原煤产量、单位制造成本、单位完全成本三项指标,对非煤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二项指标进行重点考核。并要求原煤产量(预算允许偏差为-3%≤X);单位制造成本(允许偏差:X≤5%);单位完全成本(允许偏差:X≤5%)。非煤子公司.营业收入(允许偏差X≥-10%);.利润(允许偏差X≥-5%)。
同时湘煤集团还制定了“原煤公司季度原煤产量偏差超过-3%以上的、制造成本、完全成本任一项预算偏差超过10%以上的单位,对党政主要领导实行降职处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