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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老板深陷公益机构陷阱

煤炭资讯网 2013/6/19 6:56:30   焦点话题

  “你说像个企业吧,没去工商局注册;是个公益组织,却没去民政局登记;不像事业单位吧,却又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管理局注册登记了。成了怪胎、四不像!”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无奈地叹息道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贺宝利 最后更新:2013-06-19 01:57:20来源:法治周末

  “你说像个企业吧,没去工商局注册;是个公益组织,却没去民政局登记;不像事业单位吧,却又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管理局注册登记了。成了怪胎、四不像!”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无奈地叹息道

  发自陕西西安

  “赶快揭露揭露,让大家千万不要再上当受骗了!”家住陕北煤城神木县的商人郝存亮,与记者见面第一句话,就是“拜托曝光”。

  郝存亮之所以要求记者从快“揭露揭露”,是因为尽管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陕西中心(以下简称民促陕西中心)的负责人,在年后不久,就被西安市警方立案并很快进入检方审查起诉程序,但近期,仍然有人打着上述机构的招牌在陕北以项目“合作”骗人。

  郝存亮要求记者从快曝光的另一大原因是,自己在煤炭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带着官帽的社会公益组织,竟然沦为他人的诈骗工具。

  来自西安市公安局的采访信息表明,打着民促陕西中心名义实施诈骗者,仅在西安市公安局就有4起举报案例,直接涉案金额已近4000多万元。

  2012年12月13日,民促陕西中心法定代表人刘武新以涉嫌合同诈骗,被西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稍早之前,被该中心“授权”的王睿、樊荣同样因涉嫌诈骗被立案侦查。

  目前王睿等人涉嫌诈骗一案,已经开庭审理;而刘武新涉嫌诈骗案已转入西安市检察院达5个多月。4月15日,因西安检方以刘武新“不构成对社会危害”而不予批捕,西安市公安机关启动了直诉程序(又称不捕直诉)。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说。

  4月下旬,一则以“陕西惊曝‘刘美美’只诈骗来不救济”实名举报的帖子,迅速蹿红各大知名网站论坛,举报人为王路兵的这个帖子曝出诸多猛料。自称是公益机构的民促陕西中心再度被网民推到舆论漩涡。

  大有来头的“合作者”

  “公益组织也不是你自个家的吧,想咋办就咋办?”

  事后才发现民促陕西中心一行人“诈骗手段高明”的郝存亮,明知“一分钱也追不回来”,还是执意让相关部门将骗子们绳之以法。

  2009年,自称是陕西长天航空基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王睿、樊荣,带着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与榆林市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找到郝存亮、姜继光一行。

  因为是借着项目挖煤,来头又是民政部,郝存亮等人动心了。

  经过考察,郝存亮等人确定2008年榆林市政府的确与民政部紧急救援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此后,他们到西安也发现的确有民促陕西中心这么个单位,网站也显示是民政部的下设机构,郝存亮他们紧扎着的投资钱袋终于松开了。

  长时间等待以后,郝存亮他们总算是见到一点曙光。原来,王睿、樊荣居然将一位高干子女带回神华集团的发祥地——神东公司(神华集团下属公司)所在地神木县大柳塔。

  饭桌上,觥筹交错间,或许高干子女的面子,或是时任神东公司老总“需要上会研究”模棱两可的表态,竟让迷信权力的郝存亮他们,打消了最后的疑虑。 源源不断的“公关费”,如流水般流出。

  “到正式给打预交煤炭资源价款时,已经花费掉700多万元!”郝存亮苦笑着回忆。

  2010年7月,王睿等人带来一份称“与原件相同”的复印文件。

  这份显示为“中国神华(601088,股吧)函(2010)7号”的文件,向民促陕西中心作出如下表明:

  一是,民促陕西中心请求建设的直升飞机基地,位于神东公司朱盖塔井田范围中部,占地面积84.7平方公里,压覆6层煤共计有1246万吨资源储量,经公司研究原则同意压覆(指项目用地需要碾压覆盖地下煤炭资源)。

  二是,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民促陕西中心应缴纳所压覆的煤炭资源费。缴纳资源费后,神东公司将压覆资源平面图及区域范围坐标报送国土资源部。

  正是这份“神华的文件”,让郝存亮等人最终铁了心,将1200多万元用于向神华缴纳资源费的重金,再度交予王睿他们进行“办理投资相关手续”。

  左等右等一年多再无进展,郝存亮他们跑到北京神华总部,查到一份(2010)6号文件。让他们吃惊的是,两份仅差一个序号的文件,内容完全相反,即明确反对在神东公司朱盖塔井田范围内修建机场。

  发现骗局,长时间讨要无望的情况下,郝存亮他们最终选择了报案。

  “王睿整个诈骗过程中,陕西长天航空基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刘武新为法定代表人的民政部救援紧急促进中心陕西中心,是合作关系。”西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说。

  “办案过程中,发现王睿持有刘武新以民促陕西中心的授权书,准许王睿等人以民政部紧急救援中心在榆林建设能源化工紧急救援基地项目神木航空救援基地为由,与人开展合作。”上述民警同时补充道。

  虚构的神木机场项目部

  按前述犯罪嫌疑人王睿在法庭上的说法是,合作过程中因对合作方式未达成共识,刘武新开始单独做神木航空救援基地项目。

  “实际上王睿他们诈骗得手后,没有给刘武新多少,刘就另起炉灶。手段一模一样,只不过是用同一项目,开始诈骗另一帮神木的煤老板。”前述西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向法治周末记者如此分析。

  按照受害人王路兵的说法,2010年6月,在民促陕西中心谈项目合作时,负责人刘武新推荐民政部紧急救援中心要在神木建立救援示范基地。看到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与榆林市政府的合作协议后,就动了合作念头。

  来自榆林市政府早已封存在档案馆的资料显示:2008年,成立两年多的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与榆林市政府,尝试合作建立榆林能源化工紧急救援示范基地。当年8月,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书。

  相关资料显示,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试图探索中国社会化紧急救援服务体系建设。为能打造出中国紧急救援产业的示范性基地,借助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首先在榆林探索建立榆林能源化工紧急救援示范基地。

  “事实上合同是签了,但原民政部紧急救援中心的原负责人换了后,一直没有实施。再说也只是签了个书面合作意向,无任何实质进展。”时任榆林市政府副秘书长的白武华如此解释。

  “但就是这个书面意向合同,让许多投资者对王睿、刘武新他们在这个意向框架下虚构的一个神木机场项目部,信以为真。”前述办案民警分析道。

  同郝存亮他们一样,王路兵在签合作意向之前,前后几次就被刘武新“借”走活动经费170多万元。

  2010年10月11日,王路兵所在的神木县聚财源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刘武新为法定代表人的民促陕西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

  按照协议,神木县聚财源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提供双方合作前期办理手续的各项费用;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陕西中心,负责出面办理项目所需相关手续。

  “1800万元声称用于向神华交付的资源价款,打进民促陕西中心的账户后,好长时间不见行动。合作意向被迫延长到2011年4月15日。”受害人王路兵回忆说。

  长时间的违约,让王路兵等人一直以为是合同纠纷,开始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展开漫长的起诉。

  “直到西安市公安民警在破获王睿、樊荣的诈骗案主动联系王路兵等人时,还指望法院判决执行还钱的王路兵等众股东,才知道是彻头彻尾的诈骗。”另一位股东呼健回忆道。

  “法院第三次开庭中,法官告诉公安机关来法院调查刘武新诈骗一事时,才知道刘武新被刑拘了。我们才和办案民警取得联系,正式以合同诈骗报案。”王路兵回忆。

  2012年12月13日,民促陕西中心负责人刘武新,以涉嫌合同诈骗,被西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之所以认定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陕西中心负责人实施了诈骗,原因:一是所谓的神木项目完全是虚构,没有也不可能存在;二是所谓给神华集团交的资源价款,进入民促陕西中心的账号后,有近500万元直接用于给刘武新的儿子购买商铺,而另外一部分1000多万元则直接进入以刘武新自己控股、刘武新岳丈为法定代表人的、远在铜川用以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家族股份公司。”

  办案民警认定民促陕西中心法定代表人刘武新涉嫌构成犯罪时如此分析说。

  鬼迷心窍

  “诈骗手段太高明了!回过头来看,犯罪分子的每一步都经过了精心策划!无论从前期的项目确立,再到中途苦心经营的部门公关,还是后期签约后的付款方式,犯罪嫌疑人总会将政府的工作中心、政策取向以及同职能部门打交道的潜规则,运用得娴熟自如。”见识过商场各种商战谋略的郝存亮,自认为“碰上了高明的骗子”。

  “不过最主要的,还是骗子抓住了咱急于暴富的赚钱心理。”郝存亮补充说。

  按照郝存亮、王路兵等人的说法,在陕蒙交界一带,以煤暴富的事例曾经比比皆是。

  “正是前面有过先例,加之是民政部的公益事业单位,项目包装操作得有板有眼,暴利前景的诱惑,让人不惜冒险。”郝存亮分析说。

  相关证据材料显示,上述两起诈骗案中,都是以民促陕西中心,按照榆林市政府与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的合作意向,臆想出一个“直升飞机项目机场”。

  按照双方的合理设想,如果上述项目进展顺利,两起诈骗案所涉的“机场”地面下,都埋藏有天量煤炭资源。

  事实上,两起案件所涉众多受害人,都是冲着“挖煤暴富”的经营思路与民促陕西中心合作的。

  受害人呼健提供的神木县聚财源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与民促陕西中心的合同,其中一条就有如下显示。

  “机场在建设阶段开采基地覆盖煤炭资源所换回的资金,除去机场建设费及前期投资全部费用的利润,甲方享有20%,乙方享有80%。”

  “操作过程中,地方高官的频繁露面,也或多或少让受害者对诈骗人多添了几分信赖。”前述西安警方办案人员分析。

  “我们与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陕西中心合作时,一位退休的省委常委就是该单位的顾问。刘武新与该顾问来榆林与我们合作时,榆林市一名副市长出面要宴请老领导,而在县里有七八个副县长同样宴请陪同。你说,谁能相信民促陕西中心的负责人会是个诈骗犯?”王路兵苦叹道。

  “其实从资金流向上一审计,就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伎俩。只不过犯罪嫌疑人很会利用政府部门已有的行动计划和项目运作流程,制造出前景很好的赚钱概念,利用名人或政府官员来衬托,以带有官帽的社会公益机构作掩护,具有了很高的隐蔽性和很强的欺骗性。”西安市公安局一名长期从事经济犯罪侦破工作的警官给出上述分析。

  非驴非马的机构

  打开民政部官网,相关资料显示: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中央编办于2005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文件,同意成立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该单位挂靠民政部,为自收自支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

  按照成立之初的定位,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是我国紧急救援事业的协调促进部门,在现行救援体制框架内,作为政府救援事业的重要补充,享有独立的事业法人地位。中央编办赋予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协调紧急救援资源,反映情况,研究市场规则,进行技术研发和人员培训,参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

  今年6月3日,记者打开“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陕西中心”的网页,页面抬头却变为“中国紧急救援陕西中心”。

  该网页“中心简介”页面资料显示: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于2007年9月10日下发民援复字【2007】12号文件,“关于同意成立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陕西分中心筹备组的批复”。2009年9月21日,经过上级部门批准,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陕西中心正式成立。

  “胡扯!2009年登记时,我们白纸黑字明确要求各地方中心不能用‘民政部’三个字。”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一工作人员否认道。

  “很矛盾,你看一下,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备案的是事业单位,而税务登记却是民办非企业,肯定是有很大问题的。到事业单位管理局登记备案,一定要有陕西省编办的红头文件的。没有编办的红头文件,你是凭啥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另一名工作人员如是提醒记者说。

  打开“产业基地”介绍栏目。相关资料显示,民促陕西中心规划实施的产业有5大项目。其中2011年4月15日提交的“榆林神木能源化工紧急救援示范基地”战略规划显示:陕西中心正在拟建的榆林神木能源化工紧急救援示范基地,地点位于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贾家畔乡,占地2000亩。该栏目资料显示的“营销战略、商业战略、基地核心业务、基地主营业务等”,无论如何也让人想不到这是个“公益性事业单位”。

  “原则上我们不同意他们那么做。按理他们只能开展社区紧急救援培训和业务鉴定等工作。我们和他们没有任何行政隶属关系,只是业务指导关系。我们已经向西安警方以书面形式明确了我们的态度。”前述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如是说。

  “你说像个企业吧,没去工商局注册;是个公益组织,但却没去民政局登记;不像事业单位吧,却又在陕西省事业单位管理局注册登记了。成了怪胎、四不像!”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另一名工作人员无奈地叹息道。

  记者了解到,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早已发函要求陕西中心在今年11月30日之前后,名称注册登记禁用“民政部”三字,而且明确要求在今年4月到11月30日期间禁止以“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陕西中心”的名义签署相关协议。

    来源:法治周末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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