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3年湘煤集团通过统一管理所属各单位的商业保险,将保费总和从1270万元降至731万左右,为集团节约商业保险费用539万元,较集团上年度商业保险费用下浮42%。同时优化了险种设计,扩大了风险保障和入保资产范围,成效显著。
为不断优化保险方案和选择服务良好的保险公司,1月8日,湘煤集团下发“关于统一安排2014-2015年商业保险的通知”,决定将所有商业保险纳入统一管理的范围。
通知要求:各单位须严格执行集团商业保险统一管理要求。所有商业保险须向集团招标确定的保险供应商采购,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买商业保险,不得随意取消投保险种、缩小投保规模。各单位须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保险费用并向集团报批,今后未经集团统一招标的商业保险费用不得列支。如有特殊情况,须以书面形势向集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同时为便于各单位商业保险不同险种统一实施,真正做到“有险必保,有保必统”,进一步减少商业保险总支出,经研究决定,对所属各单位的包括车辆保险的各类商业保险实施统一管理。各单位应全面、及时和准确地上报有关参保车辆及其他险种的信息,并递交保单复印件和扫描件,以保证竞争性谈判时的整体议价能力,得到最优惠的报价和费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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