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0月30日,湘煤集团下发“关于集团公司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湘煤集团2015年总体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确定为3.25%。
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2015年所属各经营实体单位的利润目标值预算均不能出现亏损。集团及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利润目标均需以2014年9月末的净资产额、集团公司确定的净资产收益率和企业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进行测算。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的总体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确定为3.25%(相当于一年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以上。集团各直属非煤单位及股份公司各所属单位的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原则上不能低于3.25%,其中股份公司具体下达分单位的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华磊光电和立达公司属于高科技行业且已经列入上市后备库名单,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有适当上浮。
各单位要迅速树立以净资产收益率为基础的利润目标预算理念,重视资本回报,切实确定2015年利润目标值,完整编制好2015年经营预算,科学谋划2015年工作思路和措施。各单位须于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核;集团公司定于11月下旬审核完毕,12月中旬正式下达2015年度经营预算。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要亲自领导和参与预算编制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地掌握和反映本单位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集团公司将对预算编制质量进行考核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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