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2月18日,湘煤集团下发“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要求纪检监察部负责对本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中介机构的选聘流程:业务部室(单位)提出申请→工作机构抽选并确认拟选聘的中介机构(纪检监察部、相关业务部室[单位]联签)→分(协)管审计工作的领导批准→业务部门(单位)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对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中介机构选聘管理中的意见或投诉,严肃查处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行为。
据了解:中介机构服务范围为: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因企业合并、分立、清算或产权转让而实施的资产(土地)评估和审计;因资本金变动或增资扩股而实施的评估和审计;IPO服务及相关事项的审计;预算执行、绩薪考核等内部控制方面的专项审计;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造价审核、预结算审核及决算审计;税务筹划或政策咨询业务;法律事务咨询业务;投资可研或专项管理咨询等业务;招投标或其他需要由专业机构服务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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