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黑金时代股份公司进一步强化债权管理及考核

煤炭资讯网 2015/1/31 12:39:01   经验交流
     【本网讯】1月16日,黑金时代股份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及考核的通知”,进一强化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及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及考核。

      通知要求:对于应收帐款实行月度动态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以前年度货款,要求销售分公司按照陈欠货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及考核。如销售分公司考核执行未到位,由股份公司企管业考部作为总部绩效考核规定中D类事项进行考核。
 
     对于2014及以后年度货款则要求:自销煤:销售分公司负责按照现行销售模式修订完善自销煤管理办法,对各原煤单位自销煤款进行调度及考核。如销售分公司考核执行未到位,由股份公司企管业考部作为总部绩效考核规定中D类事项进行考核。
 
     集中销售:股份财务部负责对销售分公司集中销售煤款进行调度及考核。其中月度动态考核考虑货款跨月结算影响,采取跨月考核方式,即每年1月回款作为上年度12月货款回笼考核基数,2月回款作为1月货款回笼考核基数,以此类推,月度回款率未达到95%(含)以上的,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罚款1000元,经营副总罚款800元;年度考核采取余额考核方式,即年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5-10%(含),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罚款1000元,经营副总罚款800元,年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0-20%(含),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罚款2000元,经营副总罚款1600元,年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0%以上,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罚款5000元,经营副总罚款4000元。
 
     对于预付工程、材料款要严格按合同管理,禁止发生合同外支付导致资金占用的现象。经查发生没有合同依据而增加预付款,公司法人代表罚款1000元/笔,分管领导(工程、供应)罚款800元/笔。
 
     对其他应收款项实行风险责任终身制,即谁经办谁负责收回。股份公司财务部以各单位年初其他应收款余额为基数,各单位月末余额超过年初余额5-10%(含)的,公司法人代表罚款1000元,财务分管领导罚款800元;各单位月末余额超过年初余额10%以上的,公司法人代表罚款2000元,财务分管领导罚款1600元。
 
     据了解:黑金时代股份公司各单位目前应收款项居高不下,资金大量占用已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运转,部分单位资金链甚至濒临断裂的情况。
    本网特约记者:尹志明      编 辑:肖平
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