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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时代股份公司制定超利特别奖励考核办法

煤炭资讯网 2015/7/22 12:53:07   经验交流
   【本网讯】7月15日,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所属原煤生产、煤炭贸易企业完成年度预算利润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对完成年初下达的预算利润目标的,给予特别奖励,以构建全面、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办法规定:以原煤生产、煤炭贸易企业与股份公司年初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状》所确定的利润值为目标值,对完成年度目标利润的(并且已将利润特别奖计入本企业当年工资成本之后的利润),股份公司奖励原煤生产企业班子成员60万元,奖励煤炭贸易企业班子成员15万元。

    奖金计发条件为:
(一)全年实现安全生产,即零死亡。
(二)当年货款回收率达到10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不高于年初余额)。
(三)在岗员工平均工资(不含班子成员及年薪)增长率不低于当年省统计局公布的全省CPI值。
(四)原煤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必须以现金方式集中于股份公司财务账户。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才能发放。
 
    对原煤生产企业,在利润特别奖总额中,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及利润月度预算考核第一责任人10万元。其余50万元,依据班子成员的分工、责任及贡献大小,由所在企业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分配方案,报股份公司备案。
 
    对煤炭贸易企业,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分配方案,报股份公司备案。
 
    兑现后,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必须全额收回所发放的特别奖金,并严肃追究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本网特约记者:尹志明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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