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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政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是权力自负

煤炭资讯网 2017/4/7 10:19:50   煤企聚焦

 

  “你没有‘法外特权’,天心法院喊你履行法院判决!!!”4月6日上午,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向该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喊话”。从“喊话”文章获悉,早在2016年4月,天心法院先后将伍家岭街道办事处及其负责人易福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该街道办至今一直未履行法院在8年前便判决确定的170万元债务及违约金。该街道办主任易福龙表示,已经看到该微信,他只能向区委区政府汇报。(4月6日澎湃新闻)

  司法是“终极救济”,是公民维权的最后手段,民众穷尽办法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才会诉诸法律。民告官更是如此。从政府的角度讲,政府应该依法行政,少当被告。从民众的角度说,既期待政府爱惜自己的羽毛,不干伤害政府形象的事;也期待法院依法办案,主持公道。政府街道办事处债务违约,自贬政府信用不说。企业状告街道办事处,法院判决以后,街道办事处本该履行法院判决,挽回政府公信。然而,从2009年至今,法院多次下达公告,去年还将伍家岭街道办事处及其负责人易福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街道办事处依然不履行法院判决。如果说政府欠账不还是无赖行为的话,政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导致法院判决形同废纸。权力自负地凌驾于法律之上令人愤慨。

  街道办事处不执行法院判决,而法院只管判决不管执行。这到底是权力嚣张,还是法院执行力软弱?对此,民众既会对无赖政府感到失望,也会怀疑法院与政府官官相卫。尽管法院审判权是独立的,街道办事处府无权对法院指手画脚。但是在人财物配备方面,法院仍然有求于街道办事处的上级政府。除了体制因素以外,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也不可小视。因此,民众有理由产生各种疑问。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规定,严禁以任何非法定理由为借口,拒绝受理某类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这既是最高法院对民告官案件的重视。也说明民告官逐步成为一种法治常态,任何人都无权动用公权力拆掉这条正义防线。

  治病先要探源,法院喊话要求街道办事处履行还钱判决,固然没有唯政府马首自瞻,但是,街道办事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法院对此“干打雷不下雨”,八年时间里除了发公告和微信喊话以外,并没有实质性强制执行行动。这是权力张狂的现实表演,更是法律的悲哀。

  让法院人财物独立,预算单列,摆脱地方政府的束缚,真正做到铁面无私,应是治本之策。但是,在当前制度语境下,要做到这些并不容易。退而求其次,加强权力约束,减少权力对法院办案的干扰,也是现实选择。一方面,政府要学会权力自律、敬畏法律,守住“欠债还钱”的底线,不能视法院判决于无物,更不要把权力之手伸向审判台之上。另一方面,法院在秉公判决之外,更应加大执行力度。如果法院只执行普通民众,不执行政府,显然不能令人信服。

  纪检监察部门三令五申要严查党员、公务员非法干预法院办案。政府街道办事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何尝不是对法院办案的赤裸裸干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行政,除了权大于法的观念作怪,背后往往还隐藏着权力寻租等问题。面对街道办事处拒不执行判决的滥权生态,除了法院提高执行力以外,上级纪检部门也应介入查处。

  总之,只有政府依法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滥权行为被纠正,法院执行力疲软和权大于法的执行现状发生改变,民众利益才能得到有效维护,司法公信力才会得到社会认同。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编 辑:木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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