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其中规定,除极少数超大城市需按政策落户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这一政策受到广泛关注。不少人认为,老人到了80岁以后,基本上就在家里不出门了,或者送养老院,基本享受不到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时候随子女迁移户口意义不大。
那么,老人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政策能不能再放宽一些呢?笔者觉得,这很有必要。一些城市完全可以先行试点。
首先,不管是从情怀出发还是从法理来讲,老人从一个城市来到另一个城市,只要在这个城市消费,就给这个城市带来税收贡献,他们必须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与年龄多大无关。
其次,对年龄的限制意义不大。只要需要,老人来到儿女身边,迁户口并不是刚需。《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6》显示,2015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达2.47亿,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超四成留守老人迁移流动照顾晚辈,这与养老、就业一起构成老人流动的三大原因。这是靠户口控制不住的,所以,与其年龄控制在80以上,不如直接到退休以后。这更体现一个城市的情怀。而从人均寿命来说,《2016年世界卫生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的人均寿命为76.1岁。也就是说,真正80岁以上又能享受到当地各项公共服务的老人实在不多。控制80岁这条线,就像一些地方只给100岁以上的老人发补贴一样,含金量实在不高。
第三,老人来到子女身边,一般来说,由于需要相互照顾,是不会单独居住的,完全不必担心会造成当地房价的上升。而就老人的医疗保障来说,现在的异地报销的政策已经解除了后顾之忧。
养老是“夕阳工程”,但属“朝阳事业”,为长者提供有尊严、有温度、体面的日常生活服务,构筑幸福养老家园,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推进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离不开政府工作的创新。要看到,老人不是累赘而是财富,关键是怎么开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