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民主持会议,在家局领导出席会议,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李建民强调,这次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宪法修正案适应了新时代要求,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这次修宪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影响深远,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李建民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法律观念,自觉做宪法法律的尊崇者和守卫者。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深刻认识制定《监察法》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修正案、监察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关于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黔纪通〔2018〕3号)、《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黔纪通〔2018〕4号)和国务院安委办3月29日视频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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