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倒逼煤矿管理人员“知责、明责、履责”,根据《四川煤矿安全责任监察办法(试行)》要求,11月26日至27日,四川攀西分局会同攀枝花市安全监管局、仁和区煤管局对攀枝花恒鼎煤业有限公司进行责任监察。
此次责任监察,主要对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设、公司领导及生产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照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责任制的履职尽责情况、对上级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对公司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进行测试。对监察中发现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通过责任监察,督促煤矿各级管理人员落实自身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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