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煤矿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落实必罚规定。从即日起,在煤矿安全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必须依法从严给予处罚,处罚率保持面百分之百。
二是高频度暗查暗访,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针对当前煤炭市场旺盛,煤矿多出煤的愿望强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煤炭的风险增大的现状,加大暗查和突查力度,轮流安排暗查组,周末节假日保持有人巡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督促煤矿以现场管理为中心,坚决守牢煤矿现场安全管理的前沿防线。督促煤矿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管理人员跟班带班制度,狠反“三违”,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对机构改革期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密关注各县(区)在机构改革期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各县(区)党委政府加强监管人员管理,落实责任,保障监管所需人员和经费,避免造成监管力度弱化和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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