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履行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能,督促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片区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12月4日,四川煤监局川西分局监督检查组对峨眉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前,分局制定了监督检查方案,形成了监督检查表,将《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的13项监督检查内容细化,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监督检查组听取了峨眉山市2018年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并对照监督检查表逐项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结束后,监督检查组召开了检查情况通报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峨眉山市2019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做好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二要针对辖区煤矿瓦斯灾害重的特点,督促煤矿企业完善治灾方案,形成治灾格局,杜绝瓦斯事故发生;三要采取措施督促煤矿企业保证安全投入,确保经济效益与安全投入良性循环;四要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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