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进一步落实救消大队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安全规定相关制度准则,2019年1月8日, 川煤集团芙蓉救消大队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学习了芙蓉〔2019〕1号《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 2019 年安全工作的决定 》。
会上,大队长苟忠首先组织学习了《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 2019 年安全工作的决定》文件内容。并根据救消大队工作实际讨论制定了《芙蓉集团救消大队关于做好 2019年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2019年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会议指出: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更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岗位履职的重要性,一定要以对自身和家庭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执行、强化监管、履职尽责,全力抓好安全各项工作,为实现“科学救援、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目标而努力。
救消大队在家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各中队不当班队干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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