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5日,四川煤监局会同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泸州市汛期煤矿安全工作进行了监察。
监察组重点抽查了古叙公司石屏一矿、古蔺县箭竹坪煤矿、古蔺县榆新煤矿,检查了煤矿企业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雨季“三防”工作安排及“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应急物资储备、水害事故应急演练等情况,共发现煤矿安全隐患和问题32条。
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监察组责成相关监管监察部门和机构分别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监察组还与当地监管部门交换了意见,并对煤矿企业汛期安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和5月30日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层层落实汛期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煤矿安全度汛。二是要认真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加强汛期矿井水文观测,做好矿区、矿井水情水害预警预报,坚决做到极端天气停产撤人,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各级监管部门和国有煤矿上级公司要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督导检查,督促煤矿切实履行汛期煤矿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汛期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