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9〕14号)要求,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时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川应急〔2019〕67号),迅速开展了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自4月份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来,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计划检查煤矿企业273处,其中高风险煤矿75处,C类煤矿198处;实际检查煤矿企业269处,其中高风险煤矿72处,C类煤矿197处。查处一般隐患5432项,已整改4813项;其中重大隐患5项,已整改5项。下达执法文书1678份,责令停止使用设备469台(套),责令停止采掘作业工作面298个,责令停工停产、停产整顿矿井15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4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54起,罚款人民币2249.5万元,对企业管理人员问责56人次,曝光查处的重大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6(起),起到了警示教育和有力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