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川东煤监分局对达州市渠县大发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证照齐全有效,正常生产状态)开展了采掘头面、井下密闭、风井生产设施设备“三项清理整顿”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矿存在隐瞒采掘工作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款210余万元。
监察人员根据该矿特点,在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基础上,分组对井下每个区域、每处作业点和地面监控室、井口检身房及相关图纸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矿存在隐瞒采掘工作面,个别掘进工作面设置的有线调度电话不能直通矿调度室,当班带班矿长和1名电工入井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班2名入井人员未携带自救器和人员定位卡、2台在用风表超过检定有效期,2个掘进工作面局部地段高度不足等6条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监察组经立案调查、执法预审,依法对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煤矿罚款195.8万元、对矿长罚款14.53万元,合计罚款210.3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