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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安委办印发《应急值班值守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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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19/11/4 12:58:35 经验交流 |
【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娄底市安委办研究制定了《娄底市应急值班值守规定(试行)》,明确应急值班值守职责及要求:
1、应急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接受有关网络信息,准确、及时、简明、完整的做好值班记录,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市内紧急突发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及时按程序向值班领导汇报。
2、及时传达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
3、及时向省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4、每天2次用视频或电话巡查调度各县市区及所属(相关)单位应急值班值守情况。
5、负责有关文电的传递和突发事件调度核实,并将办理过程、结果、问题等情况做好记录工作。
6、负责当天值班事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和交接班工作。
7、保障与省厅,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市直(县市区)有关部门及相关重点企业联通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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