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突出矿井的安全工作,川南煤监分局会同宜宾市兴文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对标检查。本次共检查兴文县7处突出矿井,共发现违法行为38条,存在问题94条,提出专家建议18条;共处罚款14.3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处,责令1处煤矿停止整改作业。同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本次联合执法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结合本次专项对标检查,督促相关矿井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煤矿企业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逐条领会条文的要求,对标细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管理制度、防突设计和作业规程等,完善落实整改的措施,保证质量。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照隐患和问题,逐条按期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二是举一反三,加大瓦斯治理力度,严格追究瓦斯超限报警的责任。督促煤矿根据矿井实际,做到应抽尽抽,采煤工作面回采期间,不得停止工作面瓦斯抽采措施;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偏大的,必须采取高位卸压抽采、走向密闭、采空区埋管抽采等相应的措施,不得采用引风帘向隅角引风和采用压风稀释隅角瓦斯,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否则,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加大对整改矿井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生产或整改。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引导、督促整改矿井必须配备适应当前安全生产需要的管理团队,必须保障整改到位的资金;严格按批准的范围和整改的顺序进行整改,并严格控制整改的入井人数;严格落实隐患整改矿级、科级领导带班和跟班制度。同时,还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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