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川南煤监分局召开专题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传达了12月1日四川煤监局煤监例会精神,讨论并明确了分局2020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编制指定专人编制,分管监察业务领导牵头负责,各科室全力配合,明确了总体原则。
一是按照“4211”原则编制年度执法计划;二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除重点监察在计划中列出矿井名单外,其它监察不列出被检矿井名单;三是开展四个专项监察,煤矿管理团队专项监察、采掘接替及通风系统专项监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项监察、培训专项监察;四是加大责任监察力度,每次监察执法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到人头,涉及到业主和矿长的原则上由分局组织追查;五是加大与市、县(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由分局组织复查,其余原则上由地方监管部门组织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