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在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重要时段,在全国煤矿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紧急启动了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年内第三次省际间异地监察执法行动。湖南、陕西煤矿安监局党组十分重视,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制定并向国家局报送了异地执法工作方案。
11月25日至12月6日,由湖南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革忠同志带队组成的执法组,完成了本次异地执法检查和“二评价一评估”任务。执法组现场检查了陕西黄陵矿业集团二号煤矿,该矿为核定年生产能力800万吨的大型现代化矿井,有2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作业,所有掘进工作面使用综掘机掘进。通过查阅资料图纸、调取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数据、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多达26条,移送驻地分局下达了执法文书。铜川监察分局依法对该矿综采工作面没有采取注水防尘措施、封闭的带式输送机走廊内未安装甲烷传感器等4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作出了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次异地监察执法正值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之际,26条“安全体检清单”让煤矿企业“红脸出汗”,突出了异地监察执法“靶向”震慑效果,引起了黄陵矿业集团管理层的高度重视。黄陵矿业集团第一时间召开隐患整改“剖析根源明责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并落实整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发动了集团内部和二号煤矿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的深刻反思,启动了内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集团公司有关部门17名、二号煤矿119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了行政处分、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理,罚款14.92万元,有力推动了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