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编审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20〕35号)精神,强化计划监察工作机制,规范监察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效能,我局认真组织编制2021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
一是做好煤矿安全分类分级工作。11月初,我局切实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分类监管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煤安监监察〔2018〕15号)要求,结合广西煤矿实际,组织开展2021年煤矿安全分类分级工作。
二是突出监察执法重点。我局在计划中将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作为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加大对灾害严重、管理薄弱、问题突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煤矿的执法力度。
三是坚持执法创新。推进监察执法“由事见人”,由问题隐患追根溯源,倒查“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开展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推进“互联网+监察”和远程监察,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会商和风险分析研判,提升执法精准性和时效性;推行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制度,将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征信记录。
12月21至25日,国家局在山西太原举行2021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编审研究会,我局2021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顺利通过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