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程序和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直接延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这一规定的实施,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对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促进煤矿企业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