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山东省局对各产煤地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察情况进行了通报,提出各地市监管煤矿在安全管理、顶板和冲击地压、“一通三防”等方面问题和工作建议。鲁中监察分局辖区各地市政府高度重视,分别由分管领导牵头,及时组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安委会煤矿专业成员单位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督促煤矿对通报的问题逐条逐项分析原因,细化工作措施,抓好问题整改。鲁中分局按照《对辖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方案》要求,通过对县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检验问题落实整改成效,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压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同时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采取驻点检查、驻矿督查等措施,盯紧盯牢问题整改,推动煤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月底,鲁中辖区各地市政府向省局报告通报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提出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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