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察执法三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采取“四项举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为忠实履行矿山安全监察职责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是明确机构改革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在处室党支部成立之前,明确由处长履行原党总支书记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第一责任,其他处级干部分别履行原总支委员职责,承担“一岗双责”责任。
二是安排布置开展警示教育专项行动。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即日起到11月底,开展以“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底线”为主题的警示教育专项行动,组织党内法规专题学习研讨、开展廉政党日活动、开展违规饮酒和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
三是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对照前期形成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期完成。同时,结合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对区域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隐患整改煤矿开展一次帮扶指导。
四是深化执法作风专项整治。要求全体监察员重点对照“执法不作为、执法不严、执法不深、执法不实”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即知即改,坚决革除积弊陋习,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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