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组织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对广西近三年来的煤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组于2021年11月23-25日赴河池市对2017年6月份以来的罗城县2019年北崖煤矿“7.23”事故、环江县2020年下金煤矿“9.9”事故和罗城县2020年北陵山煤矿一号井“12.23”事故等3起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现场评估。
评估工作组利用2天时间,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形式,基本完成了对上述3起事故防范和措施建议落实情况的现场评估工作。下一步,评估人员将依据各佐证材料与现场评估情况实际,按程序形成提交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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