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履行对非煤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能,适应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需要,监察执法四处在抓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同时,多管齐下,积极开展对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找准切入点。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设在地方的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找准国家矿山监察机构职责定位,从监督检查地方的矿山安全准入和监管执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找工作切入点。
二是补齐短板。根据非煤矿山特点,在监察员自学的基础上,安排3名监察员分别领学《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非煤矿山10项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大家围绕如何学习、理解与应用法规标准,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职责进行了深入探讨、学习。
三是摸清底数。积极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接,掌握区域内129处非煤矿山所在县、乡,开采矿种和生产能力、开采现状情况等,为安全监察工作打下基础。
四是学用结合。监察员人手一本《非煤矿山领域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在煤矿安全监察力度不减的前提下,积极与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工作交流,详细了解所在地非煤矿山状况。目前,已与达州、广安区域非煤矿山所在县级监管部门进行了工作对接,抽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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