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广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矿安〔2021〕145号)要求,尽快摸清非煤矿山底数,履行非煤矿山国家监察职责,11月30日至12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会同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广西271地质队组成调研组到梧州市岑溪市调研非煤矿山及安全监管工作。
岑溪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从非煤矿山基本数据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2021年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重要举措、面临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重点等方面向调研组全面介绍了岑溪市非煤矿山及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调研组对岑溪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岑溪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形式较好,基本摸清了矿山的情况,认真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在线监测监控,突出对重点矿山“一山多头”开发、“一面墙”开采等重大问题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二是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如:矿山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判别意识差、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非煤矿山专业的监管人员欠缺等;三是要坚持一个目标(防止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落实两个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同向发力、相向而行、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四是共同探讨如何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和依法依规实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机制等。
期间,调研组和梧州市应急局、岑溪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人员一同前往龙湾矿业有限公司龙湾铅锌矿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