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至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吴永胜率检查组对广元市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广元市政府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抽查了四川川煤华荣能源唐家河煤矿和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结合前期对旺苍县、利州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向广元市人民政府反馈了检查意见。
会上,检查组通报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充分肯定了广元市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深化“打非治违”、生产矿井双驻矿安监员等工作做法,就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切实增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扎实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是着力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四是加强矿山安全监管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五是持续抓好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六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常态化开展“学法规、强管理、抓落实”活动;七是加强安全风险评判,加大督导检查,实施精准有效安全监管,全力抓好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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