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接到一起群众举报称,六盘水市水城区志鸿煤矿存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司有关负责人带领下,贵州局监察执法二处3名监察员立即成立核查组,按要求对该矿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组抵达煤矿后立即按正常流程对该矿开展检查,发现该矿1034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监控数据存在异常,但未在井下现场发现举报中所反映的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行为。 举报信息有误,还是煤矿有所防备?核查组决定换种方式继续核查。他们通报完发现的问题后便返程,并未对举报内容进行进一步核查。 当天22时30分左右,核查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再次来到该矿,开展突击检查。为避免打草惊蛇,他们提前到与该矿邻近的煤矿更换好下井服装,佩戴装备。 当看到白天才离开的核查组穿戴整齐再次出现时,该矿值班人员露出吃惊的表情。 核查组迅速分成3个小组开展工作,其中2个小组根据白天下井路线再次入井核查,另1个小组则在地面进一步核实1034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监控数据异常波动情况。 来到该矿调度室后,负责地面核查的核查组成员、监察执法二处监察员张荣燊敏锐地发现闻讯赶来的该矿管理人员神情慌张。 “为什么1034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监控数据会出现直线下降的情况?不准任何人通知井下人员核查组已下井检查,我们要掌握井下真实情况。”张荣燊说。 随后,张荣燊认真检查井下监控视频并分析了1034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瓦斯监控数据出现异常的时间,逐秒调阅煤矿井下相关监控视频,果然发现安设在该采煤工作面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被人为挪动了。 “这已经直接关系到井下监控数据被破坏……”面对这一行为,核查组十分愤慨。 井下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本应该安设在1034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的甲烷传感器,被放置在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距离上隅角约6米。 次日凌晨3时左右,井下核查人员升井。随后,核查组立即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同时责令该矿必须完好地保存相关视频、监控数据等证据备查。待核查组离开煤矿时已是凌晨4时。 经过短暂休息后,核查组于上午8时再次返回该矿,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调查组开展调查并对该矿涉嫌违法的管理人员和瓦斯检查工进行了调查取证。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数据是严重违法行为,可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有隐瞒情况被查实,阻碍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还可能面临从重处罚。”核查组成员邓绍旭郑重告知了严重后果。 最终,该矿通防队队长、副队长以及在1034采煤工作面工作的3名瓦斯检查工如实交代了违法过程,承认了违法事实。 据涉事嫌疑人交代,针对该矿1034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通防队队长、副队长提出要求,3名瓦斯检查工具体实施,在采煤工作面放炮回采前将相关传感器移动到距离巷道底板约50厘米的巷帮上,防止放炮造成瓦斯超限报警。 目前,监察执法二处已对本次核查发现的12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煤矿企业及相关人员共处罚款259万元。对通防队队长、副队长以及3名瓦斯检查工,按规定已采取行刑衔接措施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