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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宏观调控政府不比市场高明

煤炭资讯网 2005-6-10 11:06:37    煤市分析
分析:宏观调控政府不比市场高明

          分析:宏观调控政府不比市场高明


                        www.cwestc.com 2005-06-9 08:00:24

 

  《学习时报》此前刊登该报总编辑、经济学家周为民的文章指出,宏观调控为市

场经济所必需,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这一点,大家都是认同的

。但为什么要宏观调控?有人的解释是,市场调节有很大的缺陷,由政府进行宏观调

控,克服市场的盲目性、市场的失灵等。文章指出,这种解释是不科学的。这个解释

因袭计划经济的思想和逻辑,与旧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用市场的盲目性来论证计划经

济的方法没有区别。这种不正确的论证方法,是人们容易把宏观调控方式与计划经济

的控制方式混淆起来的思想根源之一。文章指出,既然大家都认为现代市场经济越发

展,宏观调控就越重要,那么按照上面那种解释逻辑,就等于是现代市场经济越发展

,就越盲目、越失灵。如果真是这样,就应回到计划经济的结论上去才对。可见,用

市场失灵来解释宏观调控是不合逻辑的。实际上,之所以需要宏观调控,主要是因为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已越来越不是单一的,而是多重的,不仅

要经济增长,还要充分就业、物价稳定、促进收入均等化等等。这些不同目标之间存

在着一定的矛盾,而市场机制主要是为单一的经济效率目标服务的,它不能自动地同

时实现这些往往互相矛盾的目标。但不应将这一点看成是市场的缺陷或失灵,因为同

时实现这样的多重目标本来就不是市场的任务。二战以后,各国政府普遍地把实现充

分就业、稳定物价水平、提高收入均等化程度等作为重要的施政目标和责任。这样,

一方面,仅靠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当然是不够的,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本身的作用方

式和过程即市场的波动,也会与——些特殊目标发生矛盾,从而被认为需要“熨平”

。于是,由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来争取多重目标的协调实现,就成了一个普遍的选择。

为什么宏观调控不是也不应当是对市场机制的取代?其基本的原因就在这里。这样来

看问题,我们方能超越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方能避免对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双重

误解。

 

  述评:“宏观调控”近年来在中国不仅已成为使用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而且已

成为中国政府最重视的工作之一。因此,正确理解“宏观调控”的内涵与外延,自然

就显得十分重要。否则,若有误解,尤其是负责“宏观调控”的政府部门和领导若有

误解,势必将严重影响我们的经济和市场健康发展。周为民先生在上文所提出的对“

宏观调控”的解读,应该引起这些部门和领导的注意。事实上,对于“宏观调控”,

就连有些经济专家经常也有错误的理解。所谓“市场缺陷”、“市场失灵”等等说法

,在他们的文章中经常可见。也许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些说法实际上是以“市场万能

”论为其逻辑前提的。周先生正确地指出,市场只能单一地解决经济效率问题,而无

法同时承担其他的社会功能,因而才需要“宏观调控”。换言之,“宏观调控”的主

旨不应该是“干预市场”,而是要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其他问题。就市场而言,“宏

观调控”唯一要做的事情也许就是均衡全社会的供需总量。注意,这里说的仅仅是“

总量”,而非某个局部、某个行业的供需关系,根据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这

种对经济总量的调控,往往是由税收和货币管理部门来实施的。比如,在美国,我们

只看到关联储每年上上下下地调整基准利率,政府和国会间或会调整税收,除此以外

很少看到过其他对经济的干预措施。事实上,美国政府和国会也无权干预。但在就业

、转移支付等方面,政府每年都会有一些宏观调控的措施出台。因为,如周先生在上

文所指出的,这些是市场本身所无法解决的。而属于市场范围内的事情,亦即微观经

济的运行,政府不但没有权力干预,也没有进行“正确干预”的能力,因为政府不可

能比市场更高明。如果政府比市场更高明,计划经济就是完全可行的,我们又何需转

轨去搞什么市场经济呢?当然,维护市场秩序,这是政府的天职。但这并不等于政府

可以随心所欲地干预市场。政府在市场中的行为包括“宏观调控”,必须要严守自己

的权力边界,该管的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一定不能横加干涉。而这种“边界”,只

能依据宪法和法律来界定。因为,宪法和法律没有授予政府的权力,政府就不能自说

自话地去行使。对市场来说,法无禁止的就可以去做;而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的就

不能做。这也就是我们所提出的要“依法进行宏观调控”的意思。显然,现在我们离

这个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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