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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煤炭产业实现华丽转身

煤炭资讯网 2011-12-22 10:13:14    头条

整合后年产120万吨的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建设竣工(资料图)


    奔腾不息的滔滔黄河,流淌着昨日的辉煌;连绵千里的巍巍太行,续写着明日的华章。作为资源型城市,从2009年开始,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秉承“依靠煤而不依赖煤,兴于煤而不困于煤”的理念,通过实施“关小、改中、建大”战略和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从而结束了煤炭工业“小煤窑”历史,进入了“大矿”时代,集聚效能显现,煤炭产业实现华丽转身。


    煤炭产业集中度的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提升,现代化开采水平的增强等等,逐步改变着我市煤炭产业的面貌,使煤炭产业在“十二五”开局之时迅速蜕变,甩掉了多、小、散、乱的帽子,产业结构实现了明显优化。煤矿数量由2005年的608座压减到129座,减少479座,压减比例为78.79%;煤矿总产能由2005年的8188万吨/年增加到11230万吨/年,增幅为37.16%;平均单井规模由2005年的13.5万吨/年增加到87万吨/年,增加73.5万吨/年,淘汰了45万吨/年以下矿井;大力培育地方骨干煤炭企业,构建起兰花集团、科兴能源、阳泰煤业3个千万吨,沁和能源700万吨,天泰煤业、亚美大宁2个400万吨,天地王坡、崇安能源、皇城集团3个300万吨的地方煤炭工业发展新格局。


    重组转型 产业格局发生质的变化


    “十一五”末期,是煤炭产业发生重大变革的关节点。为促使煤炭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下定决心在全省开展煤炭资源整合,改革煤炭产业不合理、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通过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彻底改变多、小、散、乱的低水平发展状况,推动煤炭产业迈向机械化、现代化、集约化、集团化发展轨道,为煤炭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这场席卷全省的深刻变革面前,我市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止到2011年11月底,名称核准率、进驻接管率均达到100%;协议签订率达到99.6%;采矿许可证换领率达到100%;应关闭的140座矿井已全部关闭;全部应补偿资金208亿元,按协议进度应到位资金171亿元,已到位资金171亿元,已到位资金占按协议进度到位资金的100%,占全部应补偿资金的82%;全市地方建设矿井实际开工率达到84%,63座煤矿已开工,建设规模达到5685万吨,基本完成了煤炭资源整合的目标任务。整合后的煤炭产业产量增加,而煤矿数量却减少了479座。单井规模由2005年的13.5万吨/年增加到87万吨/年,淘汰了45万吨/年以下矿井,分别由10个主体企业和4个控股经营企业经营。所有矿井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开采,煤炭安全生产水平和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煤炭产业发生了根本变化。


    措施得力 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煤炭工业脱胎换骨、走向新生的治本之策,是对各方利益的一次调整。如何保障各方利益,是煤炭资源整合的关键,也是难点所在。市、县政府作为推进的责任主体,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利益保障政策,让合法的“存量资产”和“既得利益”受到保护,不受损失,让原有的惠民政策和合法权益得以延续。市政府规定,对重组进入煤炭大集团的煤矿企业,由煤炭大集团在被兼并煤矿所在地登记注册子公司,确保税费上缴渠道和各方既得利益不变。并对被兼并重组煤矿投资人的意愿予以充分尊重,确保被兼并重组煤矿资产“进退”自如,对愿意留下合作的,经资产评估后把投资折算为股份,留在新的煤矿企业参股经营;对愿意退出的,实行补偿退出,做到该补偿的补偿,该返还的返还。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坚持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和被兼并煤矿共同协商确定,资产评估的结果坚持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为解决民间资本退出后的出路问题,我市还出台了《关于促进民间资本进入我省鼓励类投资领域的意见》,明确了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或新上转型发展产业项目享受的土地、税收、信贷等优惠扶持政策。


    对被兼并企业的职工如何安置,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努力确保被兼并重组企业职工队伍相对稳定,原则上不裁员、不减薪,确保平稳过渡。同时对他们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工整体素质,适应现代化生产矿井管理的需要;整合主体企业积极兴办地面工业和三产转产项目,对不适应继续在煤矿就业的人员进行转岗技能培训,增强转岗就业能力;采取在岗培训、轮岗工作(如三八制改为四六制)的办法,力争做到不裁员。


    一些村办、乡办煤矿在这次整合中被主体企业兼并,所在地群众担心原有的利益流失。对此,市政府认为,煤炭企业在开发利用资源的同时,有责任、有义务对当地群众进行回报和补偿,因此要求主体企业着眼大局和长远,合理解决地方利益和新农村建设投入、公益事业发展等问题,实行一矿帮扶建设一个新农村,建立以煤补农的长效机制,使以煤补农的安排不因企业负责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煤矿兼并重组整合而改变,保障与煤炭相关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不停步;要求按吨煤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保障当地公益事业的发展,资金使用实行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项使用,有效解决学校、医院、农民的冬季供煤任务和扶持新农村建设资金,使县、乡、村原有的既得利益得到保障;通过积极发展非煤产业,保障农村基础建设不停步、存量利益不减少、增量利益有保障、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不下降。


    破解难题 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其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许多实际问题需要解决。对在重组整合中新组建而又缺乏现代化管理的主体企业,市政府积极规范主体企业运营管理,从做实资本、提升资质、强化管理和严明责任等多方面入手,对主体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主体企业必须配齐配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强有力的管理人员,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主体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负总责的技术管理体系,使主体企业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兼并煤矿真正负起责任。同时规定,对不能实现有效接管的煤矿,一律不予复产复工,已经复产复工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


    资产评估和资金补偿工作进展情况是影响资源整合工作的瓶颈,对此我市遵循市场化原则,由主体企业和被兼并煤矿两家互相商量确定评估单位,力求做到主体企业和被兼并煤矿双方利益不受损。同时,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分步解决的原则,对进不了评估报告,又实际发生的费用和投资,提交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在此基础上,加大资金补偿力度,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评估报告确认的率先进行补偿,目前资金补偿进展顺利。


    夯实基础 如履薄冰狠抓安全


    安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前提,煤炭资源整合不仅仅是提高煤炭生产集中度的问题,更主要的是通过机械化开采、现代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随着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深入推进,由于管理水平、装备水平以及煤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磨合等因素,煤矿安全生产进入事故的易发期和高风险期,安全监管的压力空前加大。我市以兼并重组整合为契机,以人员素质提高、装备水平改善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为重点,夯基固本,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全市所有保留煤矿实行机械化开采,实现了瓦斯监控、人员定位和产量监控的联网运行,强制淘汰了煤电钻,推广使用风煤钻。2010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起,比“十五”期末2005年的15起27人分别减少了12起17人,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1297,比省控指标0.3784低0.2487。“十一五”期间全市地方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87人,比“十五”期间的163人下降46.63%。2011年1至8月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起,死亡4人,原煤死亡人数比2010同期减少4人,同比降幅5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绝对数比2010同期减少0.1861,同比下降59.65%。


    在煤矿安全监管中,我市出台了《五人包保小组管理实施意见》和《五人包保小组管理考核办法》,督促五人包保小组严格履职;市、县两级煤炭部门实行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制,县煤炭局实行领导包片、科室包乡镇、安监人员包矿、驻矿安监员驻矿盯守制度。为强化安全监管,他们改变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排查、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为防止整合期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我市针对不同类别矿井分类进行整治,对复产矿井重点加强水、火、瓦斯、顶板、机电、现场管理;对复工矿井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为重点,严格按照程序及批准的规模、范围、单项工程等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批小建大,严禁以建设之名组织生产,严禁借联合试运转之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联合试运转到期立即停止试运行;对停产停工矿井以治理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为重点,向煤矿企业派驻三人监管小组,主体企业实行一对一包保责任制,煤炭部门实行领导包片、科室包乡镇、安监人员包矿等制度;对140座关闭矿井,做到了遣散从业人员,加封上锁,切断主运输系统,杜绝了非法违法生产。对顶风违法生产煤矿实行重处,在全市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即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治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惩“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抓三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隐患点),对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超”组织生产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至少一个月;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的矿井,一经发现一律实施断电,一律在本年内停办建设手续,并申请省煤炭工业厅吊销煤矿矿长的《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对发生事故矿井,一律停产整顿不少于三个月,严肃追究主体企业领导、煤矿“六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明纪律 保障整合稳步推进


    为了切实加强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的反腐倡廉工作,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全市严格执行煤矿兼并重组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十个严禁”和主体企业负责人“十项规定”,坚持公开、公正、透明、高效、廉洁五项准则,按照“规则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严格标准、按序排列、阳光操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广泛接受各方监督,努力做到“国家资源不损失,国有资产不流失,工作人员不犯错误,整合工作不留后遗症”。凡是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关闭工作的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全部透明公开,主要有整合政策公开、整合方案公开、方法步骤公开、主体名单公开、去留矿井公开、股权比例公开、补偿标准公开、评估结果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时效期限公开“十公开”,自觉将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在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介入,全程参与,严格把关,保证了兼并重组工作的每个环节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同时,实行了限时办结制,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


    目前,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大部分煤矿正在复产复工。经过煤炭资源整合洗礼的我市煤炭产业正在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这个变化不仅是生产能力、规模和效益的大幅提升,更是安全生产水平、对社会贡献能力的大幅提升。煤炭产业将继续在调整产业结构、再造一个新晋城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为我市实现“十二五”翻番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撰稿:马海波)



来源:晋城在线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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