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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合同暂搁浅 陕西电煤告急

煤炭资讯网 2011-3-9 23:46:38    煤市分析

   春节过后,煤电双方因价格问题至今未能签订2011年省内电煤订货合同。
“目前省内的电煤库存不到100万吨。如再不迅速扭转此种情况,将危及到陕西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省内正常供电。”陕西省发改委一位负责人称。
而造成此局面的原因,就是本该在年前就签订的电煤合同因价格问题至今没有签订。
煤电价格博弈依然焦灼。
对此,陕西电力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市场煤”与“合同煤”之间的高额价差,是煤电合同难以落地的最大阻碍。

电煤,陕西告急

  据陕西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2011年省内电煤订货合同的未签订已经直接影响到省内电煤的正常供应,导致陕西电网统调的15家主力电厂一直处于耗煤量大于进煤量的状况,日均消耗库存3—4万吨,省内电煤库存总量由春节时的140万吨下降至目前的不足100万吨,“如再不迅速扭转此种情况,将危及到陕西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省内正常供电。”
  据悉,春节期间,地方煤矿放假,陕西电网统调的15家主力发电企业日均采购地方煤2万吨左右,正月十五后,地方煤矿逐步恢复生产,省内电煤供应量逐渐增长,省煤业化工集团所属煤矿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节日期间日均供应电煤5—6万吨,“但节后由于煤电双方至今未能签订2011年省内电煤订货合同,省内电煤供应量呈下降趋势。”
  “虽然春节后地方煤矿电煤供应量逐日增长,但由于运输方式、资源量和资源分布等因素制约,无法替代国有重点煤矿的主渠道作用,省煤业化工集团所属煤矿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积极增加电煤供应量是解决我省电煤库存快速下降的唯一途径。”上述发改委人士称。
  据了解,近日,陕西电网外送电量有加大趋势,对此陕西省发改委已与国家电网和省电力公司沟通,并要求在确保完成合同任务后,不得增加外送电量。
  
限价令之后

电煤合同为何未能签订?这背后的原因直接指向了“市场煤”与“合同煤”之间的高额价差。
  2010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据记者了解,除陕西之外,山西、内蒙古、宁夏等煤炭主产地官员和企业负责人已向国家发改委表态,确保重点电煤合同不涨价,并杜绝任何形式的变相涨价。
  而2010年陕西省执行的电煤指导价(出矿价)为每吨395元,结算价为380元/吨。而目前,陕西的市场煤价格为550元/吨左右,比合同煤价高170元/吨。
  对此,陕西一家煤炭企业人士表示,“在高差价面前,重点电煤合同份额越多,煤炭企业利益损失越大。”
  为减少价款损失,多位煤炭行业专家预计,2011年煤炭企业将更多转向其他市场,增加与化肥、钢铁等企业签订供应合同,减少电煤重点合同;即便签订合同,合同兑现率也会大大降低。
  “合同兑现率高的在60%左右,低的仅在40%左右。”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司官员在去年8月份的合同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不考虑煤矿资源情况、运力配置和价格条件,签订一些不可执行、不能兑现的合同。上述电力人士告诉记者,即便五大电力集团与煤炭企业签订一纸低价协议,但电厂亦难以顺利执行。
“为获取铁路运力,煤电双方签订年度供应合同,但不注明价格。这样的合同很难执行。”一位煤炭行业人士告诉记者。
  事实上,在发改委“限价令”约束之下,煤炭企业遂寻找制度上的漏洞。
  “发改委限价政策表面看似严厉,但说法很笼统。”一位煤炭企业负责人发现,限价政策存在三大漏洞,其一,限价的期限并未明确,到底是1个月、2个月内合同不调整,还是全年不调整?其二,合同增量价格是接轨市场价,还是维持不变?其三,企业是否可按年定量,季度定价?这些并未严格要求。
  发改委限价令分寸如何把握,煤炭企业需要仔细拿捏。一位煤炭企业负责人说:“只要电厂亏损状况不缓解,煤炭就有可能逼电企加价。”
  此外,煤炭企业的另一个共识是:由于缺少综合配套政策,“限价令”难以执行到位,发改委的监管力度到基层会有所折扣。

市场煤和计划电

  “事实上,造成电煤荒的根本原因是失衡的价格机制。”煤炭专家李朝林表示。
  在他看来,一方面是煤价充分市场化,煤炭企业控制产量抬高价格,另一方面是电企担心成本压力,尽量压低库存,煤电价格的“错位”导致电力供应一不留神就陷入“富余”和“电荒”的怪圈。
  对此,上述陕西电力公司人士认为,两者“顶牛”的原因在于,我国对电力企业实行垄断经营和电价的严格管控,但从2002年起国家就放开煤炭市场,民营企业开始活跃其中,两者的矛盾从此几乎是不可调和的,这种矛盾几乎总在遇到极端天气或者供需严重失衡的时候,以电力方面拉闸限电的形式集中爆发。
  “在市场煤与计划电的制度格局之下,煤炭企业处处主动,而火电行业则时常面临整体亏损的局面。”上述陕西电力公司人士表示。
  以眼下合同电煤谈判为例,国家发改委此前明确要求,煤炭企业要严格价格自律,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煤炭生产和运销企业不得人为干扰和炒作煤炭价格,自觉不涨价、不提价。这一要求被指触动了煤炭企业利益,在执行层面可能遭遇暗中抵制。
“市场煤涨价而合同煤不涨价,国内煤炭企业很难接受这一事实。只要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之间的根本矛盾不解决,煤炭供需谈判工作的困境就还将持续。”李朝林说。
李朝林分析,有的地区煤炭企业销售的重点合同电煤的价格是每吨500多元,而非重点合同的价格达到了每吨700多元,二者差距非常悬殊。政府的干预有可能使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和非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的差距继续扩大。
根据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2011年全国跨省煤炭衔接量已初步汇总101631.509万吨,已经超出国家发改委预定的93200万吨总衔接量。但业内人士对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最终的履约率表示担忧。
  
电价困局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对于发电企业来说,其上下游两端失衡的价格体制是导致近两年煤电屡现危机的主要根源。“上游的原材料价格在不断增长,而下游的产品价格自己却没有定价权。”
  据了解,目前电的定价权完全在国家发改委手中,尽管国家发改委去年对电价也做了一些调整,但幅度还是有限,“而且,电价涨了之后,老百姓总觉得是电力企业在涨价格,而事实不是如此。作为电网企业,我们内心是希望电价便宜一些,老百姓用得更多一些。”上述电力人士称。
  不久前,关于电价调整方案闹得沸沸扬扬,但最终政府担心由于物价上涨带给公众压力而暂时放缓。
  李朝林表示,国家发改委决定2010年起不再召开电煤订货会的本质在于交还电煤定价权于市场,但问题的根源在于电价没有市场化。
  进入11月份后,由于水力发电回落,火电耗煤快速上升,电企对煤炭的依赖性进一步放大。国家发改委通报称,11月全国重点发电企业日均耗煤346.9万吨,较上月增加48.3万吨。12月前21日,日均耗煤达366万吨,耗煤水平进一步上升。
  中电联统计,自2003年以来,我国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价格累计上涨超过150%,而销售电价涨幅仅上涨32%。
  原中能电力燃料公司总经理、电力燃料专家解居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煤电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比价关系。当前电价需要上调0.4元/度,才能弥补亏损。”
  国家发改委监测发现,1-10月份火电行业亏损面达44%。如此形势之下,国家发改委出手拯救电企。
  这也是出台上述《通知》的一个重要因素。
  发改委价格司官员在最近一次煤炭企业座谈会上说:“电和煤是政府的左手与右手,希望煤炭企业能够主动为政府分忧,让利于电力企业。目前,火电企业已经非常困难,煤炭企业如果借强势继续推高煤价,则有杀鸡取卵之意,对煤炭企业同样不利。”
  “煤炭作为国家资源属性这一点也必须被充分认识,煤炭行业这几年的暴利从何而来?煤炭企业的成本如何核算?国家对此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机制,不能让国家的资源成为行业的暴利。”上述电力人士认为,国家必须对这些国家性资源形成一个合理的成本和利润的评价体系。
“最重要的,用电问题现在已成为关系到社会各行业的一个问题,停电带来的损失有时候是难以预料的,不能把这个责任仅仅压在电企身上,各个环节都应负担起这个社会责任。”



来源:城市经济导报 文/本报记者 殷高峰 实习生 李君叶 图/李强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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