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客运改革”职工维权僵局 | |||
| 煤炭资讯网 | 2011-4-29 9:03:49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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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近年来,党和政府在保障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尤其在维护劳动者经济权益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具体说来,无论是在提高工资收入、完善社会保险方面,还是在救助城市困难职工,促进失业、待业者就业及帮助农民工发家致富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而巨大的努力。
2010年年初,温家宝总理更是提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之后的五一劳动节,胡锦涛总书记则提出“让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无不给予光荣的劳动者深情呵护……
多重信息表明,对普通劳动者的尊重,对职工权益的重视,充分体现了党对人民利益的高度重视,说明党和国家把保障好、维护好和实现好职工权益,已经作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并且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而现实境况是,即使在这种良好背景下,一些地方的职工权益仍得不到完全保护,甚至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和中央政策背道而驰。
以厦门客运改革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为例。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竟引发针对一个公司的两次“群体性暴力事件”,随后所衍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更成了一曲维权者难以维权的悲歌。
这个“命运多舛”的公司,就是一直陷于舆论旋涡的厦门公益公交有限公司。其曲折的跌宕命运和事态进展,折射出许多令人隐忧的社会问题。瓶颈性僵局不可成为定格诘问,关键是思路、方法与答案。
职工维权为何如此之难?厦门公益公交为何频发事端?厦门客运改革如何保障职工利益?一系列问题让人深思的同时,也侵蚀和打击着人们对客运改革的信心与期望。
值全国五一劳动节将要到来之际,我们特别刊发本篇报道,希望能为各地“客运改革”设计与实施者酌鉴。
厦门“客运改革”职工维权僵局
记者/许顺喜 章程 李凌 王子云
2011年3月30日,农历2月26日,按照中国法定节假日规定,距离全国“五一”劳动节,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就在这一天,厦门市思明区莲前法庭发生一场严重的冲突事件。起因是:一桩正在审理的劳动纠纷案件,两名相关证人在庭上突遭侵袭。据受害人反映,他们是当着法(民)警的面儿,遭致侮辱、威胁和暴力殴打。与此同时,一些劝架者也遭受不同程度的创伤。
![]() 证人江彩惠委屈的说起自己的不幸遭遇
“关键是心灵上的伤害,从此留下阴影与烙印。” 证人江彩惠委屈的对记者说。她与另一位受害人李亚蓉都对记者说:“那些人太无视法律了,为何害怕我们出庭作证,并且肆意阻挠庭审、妄图毁灭证据,这不证明他们心中有鬼吗?”
“我没见过如此恶劣的行径——他们胆敢在法庭内外,公然纠集一些不明真相者,当着民警和法官的面打证人!法理何在?道义何在?天理何在?” 4月7日晚,同样是受害者的厦门公益公交公司总经理陈福良语气急促地对记者说。
他认为这是一场阴谋,幕后有主使。因为有人在绑架民意,蛊惑人心,试图扰乱是非,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这次庭审乱局,则是整个阴谋的一环,目的是把公司注销、财产转移、职工遣散。
“简直是无法无天!甚至是厦门的耻辱!此事要是处理不公,谁还敢作证人?”知道记者前来,参与旁听的一些公司员工,纷纷描述起当时的情景:“法庭内外乱作一团,局面令人震惊、唏嘘……”
是非曲直暂且不提。但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政府官员所忧虑的:“这在文明厦门出现此事,不仅是给地方形象抹黑,更是对神圣法律的亵渎!如果任由这种习气蔓延,不仅是社会风尚的倒退,也是对公序良俗的蔑视与挑战……”。
有评论也认为,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更为“五一”这个特殊日子,抹上一把浓重而刺眼的血色。
相逢“维权路”
人们不仅要问:究竟是什么样的仇恨,让证人成为施暴者拼死索命的对象?又是什么原因,连普通劳动者通过正常渠道申诉和维权的权利,都被如此挤压、打击和恐吓?
随着记者的多方探寻,又生发更多疑问:是什么原因让案件参与者、受害者、涉案企业,包括地方政府、法院、公安系统对整个事件说法不一、诉求迥异?这些问题显然是应该关注的焦点。
记者试图从一线法庭和公安方面求得权威说法,但几乎均被有关方面婉言谢绝。那怕是具体办案人员,也分别以不同借口托辞。
据各方确切消息,事后有三人被刑拘。但记者发稿前得知,没等受害人理论清楚,“肇事者”均已“取保候审”。
这就佐证了大家的猜疑:“车主们”要出钱“搭救”进去的人。这下真的“出来”了,不知是“法外开恩”,还是另有隐情?据说“9·24事件”已作“不予立案”处理,若“3·30事件”再淡然而终,将来的情形更不待言。
“早在去年9月24日,就发生过类似的事件。”总经理陈福良对记者说:“‘3·30事件’背后,是围绕厦门二次客运改革背后一场长达近一年的‘公、私’拉锯战。其背后既有阴谋、又有‘阳谋’——从中明显看出,官商之间不谋而合的默契。”
“而从‘9·24事件’到 ‘3·30事件’,都暗含着一脉相承的企图——因利益而生发的吊诡格局——为什么有人明目张胆的蔑视一切,为什么主管领导与部门都离奇无语?而行政作为与不作为几近天衣无缝,俨如皮影戏一样转场自如?”这在公司党支部书记李开清及众多人士口中,都可以一窥全貌。
据记者了解,3月30日下午,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开庭审理公益公交有限公司维修组组长郑根气劳资纠纷案。但据员工们反映,当天有公司员工参加庭审可以理解,与该案无关的“闲散人员”人头攒动,就有些不正常了。
![]() 说起“3.30事件”,陈福良不堪回首
陈福良分析:“一开始情况就不对头,沉闷的气氛更始料不及。接着是,他们阻扰证人出庭作证,但意图未能得逞。而后就开始谩骂、侮辱、威胁、殴打证人,致使证人江彩惠头部、脸部、身上多处受伤。后来因为没钱住院,不得不转移家中疗养”。
“陈福良身上多处受伤,眼睛也被划伤;线路管理员李亚容,也遭到殴打和多处伤害……”李开清书记也一边说:“发生如此严重的事件,绝非偶然而为之。这完全是有预谋的阴谋,和去年的‘9·24事件’如出一辙,是可忍、孰不可忍!”
陈福良认为,这是有人绑架车主,拿他们当枪使。但他又表示担忧:“虽然我理解这些过激行为,他们却不明白这是犯法行为,是受人唆使、让人灌了迷魂药”。
“即便是因为利益而来,狭路相逢‘维权路’,面对诸多胶着问题,也不至于劫波难了、恩仇难泯啊。”一位知情者遗憾的说。
一切都突如其来,员工们也百思不得其解。
血色“3·30”
谈到“3·30事件”,就会把厦门公交改革再次推到风头浪尖。
厦门公益公交公司的命运,也在其跌宕起伏中飘忽不定。从“3·30”事件,追溯到“9·24事件”,其无情血色便可窥见一斑。
在此之前,公益公交公司维修组组长郑根气等人被公司解雇。
“因董事长杨燕煌不按《劳动法》规定解决员工下岗问题,以不承认员工身份为借口拒付工资、经济补偿……迫使郑根气等人申请劳动仲裁。”陈福良直言,纠纷也因此而起。
去年12月24日,思明区劳动仲裁部门对郑根气等人的申请作出仲裁,不但确定其职工身份,还明确裁定公益公交公司应当妥善解决员工下岗问题、补交员工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及加班补助、还清所欠员工工资等事宜。
“也许涉及员工人数多、资金量大等原因,董事长杨燕煌不服仲裁结果,反又把员工诉至思明法院。”李开清书记接受采访时说:“虽然利益问题成为焦点,但不能弃职工利益于不顾。这既是良心问题,也是法律问题。何况,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
“中巴车置换出租车,不但导致我们下岗、成了弱势一方,连劳动仲裁的补偿,都无法正常拿得到,这是什么逻辑?包括杨燕煌在内的车主们,即便拥有百万市价、每月坐收近8000元收益的出租车,还不忘追求利益最大化,反把郑根气给告上法院了。”江彩惠怒诉道。
基于此,思明区法院安排3月30日下午在莲前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为捍卫自身的权益,郑根气请求公司线路财务科长江彩惠、总经理陈福良出庭作证。
只是让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天竟成为被告及多名证人梦魇的一天。
“到了现场,我就感觉气氛不对。”作为证人,江彩惠头一个到达莲前法庭。4月12日,刚从医院出来的江彩惠,心有余悸的告诉记者:“我发现许多车主也在场,并纠集不少人员围在庭外。看到我走进庭来,不少人开始口出脏言……”
在这种情况下,她就求助在场的民警,以防不测并寻求保护。而后,更觉得不对劲儿:“他们把我围堵在外,一直不让进入审判庭。还野蛮地限制我及其他证人的行动自由”。
“事先,我们是有准备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说。当天在场维持秩序的李开清也补充说:在派出所民警的维护下,江彩惠和其他证人才得以进入法庭。
“他们见阻扰证人出庭作证失败。约5点半证人签字确认时,又在法庭上当着民警的面,上前对证人进行肆意阻挠,甚至侮辱、威胁、暴力殴打等……”当时同样也在现场的公司员工欧天赏说。
和法庭内公然殴打证人一致,庭外同样也在上演着一出闹剧。
“近百人试图围攻莲前法庭,不但目无法律,还并口出狂言。”一位现场知情人向记者证实说。
“我们派出所的所有警力当天都调到莲前法庭维持秩序去了。”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说。
在他的介绍中,记者了解到,当日有思明公安分局一位副局长亲赴现在指挥,又火速调动其他警力,才勉强控制了现场。
李开清进一步说:当证人受伤急需送往医院抢救时,肇事者又百般阻拦,刁难执勤的警察,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甚至还放言“张昌平都没办法我们,都得怕我们(张系原厦门市长、现福建省副省长)”;同时还不断打电话,纠集一批社会闲杂人等参入,将事态进一步恶化。
约凌晨两点多,思明法院紧急出动20多个法官及大量法警控制庭内局面并迅速取证,当场控制3个主要打人者;而庭外局面,则由四个派出所和两个大队警力控制。
直到次日上午11点多,这场闹剧才趋于结束;至此,事态才暂告一段落。但据反映,公司董事长杨燕煌始终没有露面。记者试图采访她,遗憾也没有成行。
溯源“利益链”
违法必被咎。即便如此,在总经理陈福良心目中,他们都还不是坏人:“我们平时无宿怨,关系也不错,希望他们幡然醒悟”。
在他的介绍中记者了解到,参与围攻法庭的很多人,曾经都是他的下属,都为厦门的民生建设做出过贡献。但就是这些人,制造了围攻法庭甚至不畏法律,在法庭内围攻证人的恶性事件。
“我很痛心这种局面的出现。”陈福良说。但他表示,自己仍相信这不是他们的本意,希望他们能明白真相。
也有内部人士向对方证实:围攻法庭的人,其实都是被人怂恿的。“他们都被人蒙骗了!”该人士说。
一位见证了公司劳资纠纷案整个过程的政府公务人员告诉记者:“这里面涉及到巨大的利益关系。”不管是证人还是围攻法庭的人,其实都是整个利益链条中的一颗棋子。
在他的讲述中,尽管利益各方都坚守自己的观点,但从细枝末节中,仍然清晰可辨是非关键。而无论如何,若追根溯源,都要回到一年前的那场“改革”。
去年,厦门有关管理部门对民营客运行业进行了第二轮改革,给其股权人(原中巴车主)“四选一”的政策引导(其中有中巴车置换出租车)。在这一政策的引导下,中巴车置换出租车的市场价码,被快速炒到百万元之多。
“如果把车出租出去,每月可坐享近8000元之多的利益,等同于待在家里就能收钱。”一位车主在接受采访时称。而交通局的人士也认可了这一说法。
一时间,厦门客运市场快速形成一个美丽的幻影:众多民营企业走上了快速加入中巴置换出租车的行列。
作为当地最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公益公交自然也受到这一“幻影”的诱惑,尽管趋利避害的商业趋向并无不妥。
问题是,由此面临如何改变现有局面?在如何处理员工问题上,一度合作良好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就发生了矛盾。
早在2005年3月,厦门市整合14家小规模的客运企业,由14名发起人出资作为公司股东,正式挂牌成立厦门市公益公交有限公司。其中大股东杨燕煌为该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一职则延请了在客运业内颇有影响力的陈福良出任。
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在陈福良的主持下,公益公交就打出了自己的影响力,得到各级管理部门及当地民众的认可,其荣誉从地方到中央均有斩获。一时间,公司职工均以身为公益公交人而自豪。
但现在看来,一切只是表面的幻像。有知情人告诉记者说,“公益公交并不是铁板一块。没有巨大利益诱惑时,大家都还可以规规矩矩做事,但若有了巨大利益的时候,再硬的铁板也会被烧裂。”
很快,“四选一”的政策引导,就像一把熊熊烈火,烧到了公益公交上下。一时间,中巴车置换出租车的政策,使公益公交内部心向往之。讨论中巴车置换出租车,成为内部会议上最为热门的话题。
表面上看,这个政策可以让车主获取经济利益。每个人都有钱分,实际的境况是,真正的受益者却是个别大股东。在利益的冲击下,公益公交很快被铸炼成两条利益链:
一条是主张中巴车辆退市派,其做法是依据法人代表杨燕煌等大股东形成的“公司股东决议”,在相关主导政策的名义下,通过公示将车辆关系变通为“挂靠”,允许中巴车辆退市,员工们称其为“金蝉脱壳”派。他们认为这都是阴谋: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公司名下的中巴车辆报废退市,而后置换出登记为私人名字的出租车,挂靠到杨燕煌等大股东所属的出租车公司。
另外一条,则是以总经理陈福良为首的维权派。其观点是在大环境面前,可以按政府指导精神顺应中巴置换出租车的政策,但前提是,“必须厘清公司与员工存在的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股东之间产权纠纷、债务纠纷,能充分保障到员工、小股东及其它债权人权益。而不是撒手不管小股东和数百名员工的死活。”双方的矛盾由此爆发。
然而,双方的力量却不对等。“以陈福良为首的维权派显然占据弱势。他更多的关系是根系基层,多年的好人缘与实干精神,让他在员工中颇有威信。然而由于其坚持‘在保障员工、小股东及其它债权人权益的基础上再推中巴置换出租车’的观点,被人为变相解读为阻挠改革,所以被很多车主误解,并且逐步失去一些支持比例,尤其在陈福良被罢免总经理职务以后”,有消息灵通人士对记者称。
相对而言,杨燕煌的力量就大得多。“很多人只知道杨燕煌是公司大股东、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并不知道她在政商两界广有人脉,家人也在公安系统任有要职。无论是“9·24事件”还是“3·30事件”,都让车主们对她‘刮目相看’,更让外界产生许多联想……”,该人士还说:“目前杨不仅为坤驰公司副总,自己还有两个公司在经营,她正是这次改革的利益既得者。”
陈福良则万般无奈地说:“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恰恰是中巴车转出租车的倡导者,正是我向有关部门递送材料申请的,车主知其一、不知其二,以为我反对转出租车。实际上若没有我的努力,就没转出租车这一说,我从来没有阻扰过转出租车”。
陈福良进一步说:“中巴车转出租车,是政府的惠民政策。车主们是受惠者,理应‘偷着乐’,不能损害员工的权益,这是我当初的基本考量。何况,公平正义是和谐的基础,本着做人的良心及原则,公司也应该慎重处理。只是后来的失控局面,完全超出我的意外。杨燕煌等人则看穿了车主的趋利心里,反而煽动他们聚众闹事”。
“这完全是混淆是非,置员工及公司前途于不顾”,谈及于此,陈福良拿出不久前的法院判决书给记者看:“判决显示罢免总经理属非法无效,自然也说明法律已经还我以清白”。但他不苛求车主和杨燕煌,只希望交通主管部门推动问题解决。
他认为,“交通主管部门对此难咎其职:一是引导不力,二是处置不当。如果任由发展下去,就有怂恿、默认和助推之嫌。更深的话说过了不好,我不想伤人……”,陈福良特别强调,但又欲言又止。
暴力“9·24”
局面失控的起始事件是:2010年9月24日傍晚7时。
据公司当日值班人员回忆说:“去年9月24日傍晚7时至次日凌晨3点,前埔停车场发生暴力抢车事件,导致司属104部运营车辆一夜间全部瘫痪。因为有人歪曲现场事实,误导执法部门阻止其违法行为,导致次日市民出行受到影响,严重破坏了厦门交通秩序。”
当日晚19点左右,思明区前埔车场值班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几个陌生人形迹可疑。估计半个小时后,约有20多人将车场出口拦住,不让进出车辆正常运行。
值班人员立即上前劝说其不要有过激行为,并报告车场保卫科长增派保卫人员,同时将这里发生的情况逐级上报领导。最终,车场保卫值班人员见极力劝说无果,就打110求救!
“就在这个过程中,现场有人开始抢夺车场车辆,并强制将车辆开走,车场保卫人员见此情况,再次打110报警。”现场值班人员说。
![]() 证人江彩惠的受伤诊断书
几分钟后,辖区派出所一名副所长带领干警赶到车场,并制止这些人将车开走,进而及时控制场面,阻止不法行为。
随后,董事长杨燕煌与主管部门领导赶来。因为他们告知干警是公司内部纠纷,让其撤退警力,从而使局面失控、事态恶化,场面也高度紧张。
“几乎同一时间,车场值班人员又接到530线路司机电话:有人在拦截行驶车辆,强行把乘客赶下车,复将空车开走。此举直接危害到车上乘客安全,市水陆分局则派另一路警力现场协调。”李开清说。
“3个小时后,冲突再次出现,事态开始蔓延,现场又聚集更多不明身份者。他们再次强行上车,想拔走车钥匙,并将车辆牌照撬开。
这时,交通委(局)领导和总经理陈福良赶赴现场。他们见状,再次拨打110呼救,但却不见有人前来。事后得知,因有说是内部纠纷,就不再出面干预了。
而据事后统计,在去年9月24日晚7点至25日凌晨3点的8个小时时间里,单保卫科及驾驶员方面,报警就达15次之多。
据统计,暴力事件带来的直接影响是:有80多辆车不知去向,包括停车场20多辆残车在内,总共导致104辆车停掉、运行瘫痪……
这次厦门有史以来最大的暴力抢车事件,直接被当地行业人士及媒体报道称为“9·24事件”。
尽管如此,这一事件并没有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当地公安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去年‘9·24事件’是很恶劣的,因为是公益公交内部纠纷问题,所以最终并没有给予立案。”
回过头来看,“如此恶劣的行为,却附和了片面说法,定性为内部矛盾,显然有些草率并缺乏规范……”陈福良说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因为这关系到厦门各界的神经末梢。
事实上,在记者的多方采访中,这一事件,也被受访人士称为“烫手的山芋”,而办案流程对于公众和媒体更是秘而不宣。
据悉,“9·24事件”发生后,以总经理陈福良为首的维权者要求追查犯罪分子,而法人代表杨燕煌则组织召开公司股权人大会。
会上,杨和部分股东则出面向广大车主发布“明年始政府没有任何补贴;今年不快置换出租车,明年就不一定能换了;线路已经被公交集团占用了”等言论。
事实上据陈福良讲,这是部分股东蛊惑人心,主管部门暗地里则“积极配合”股东,使这种说法变得更加真实。在官方舆论上,也对股权人(原中巴车主)进行了片面劝说,由此起到了一定的策应作用。
虽然交通委(局)说从大局考虑,对此事的处理显得信誓旦旦,但其言论还是作为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大多数公司股权人。
一时间,公司股权人纷纷签订报废意向。然而,让陈福良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
纠结“改革门”
改革并非一帆风顺。“为了搞垮公司,‘利益团伙’还把‘黑手’指向了普通员工。”陈福良谈及那段时间的状况说。
员工们抗诉称:“2010年10月15日,是员工发放工资日。由于公司运营恶性瘫痪,员工无法正常工作,杨燕煌不是安抚人心,而是乘机驱赶员工离职:1、强迫有劳动合同的驾驶员签订内容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放弃一切诉讼权益’的协议,并接受以基本工资1200元为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才可领到9月份正常工作的工资;2、对于无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以不承认其员工身份为借口,拒发9月份正常工作工资,更不用谈经济补偿金了……”。
![]() 谈起当日的情形,员工们至今心有余悸
“看到有员工不满,有人威胁说,‘如果不接受,到劳动仲裁或上法院也没用,马上就要换出租车了,公司要垮了,即使打赢官司也拿不到钱”。”员工们回忆说。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只好依靠于陈福良。其中,维修组组长郑根气劳资纠纷一案中的维权者就是其中之一。
“强加给驾驶员月平均工资1200元是违反《劳动法》的。看到员工权益受到侵害,我本着做人的良知,拿出月工资表供劳动部门核定。经劳动部门、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协商:驾驶员月平均工资应为3000元。之后,有的驾驶员申请劳动仲裁裁定结果则是每月3200元。”陈福良说。
由于出面给员工说公道话,这也直接触及了既得利益者的神经。
很快,总经理“被罢免”、员工“被下岗”、股东“被蒙骗”、公司“被瓦解”,党支部被暴力肢解等问题,都频频出现在公益公交。
整个过程可谓是紧锣密鼓。
在这个过程中,知情人告诉记者说:为了转移公司资产,杨燕煌甚至把阻挠“中巴转的士”的责任归到陈福良头上,并把陈福良视为阻挠改革的绊脚石。
官方对“9·24事件”事件的模糊态度,也引起众多人士的怀疑。市交通委也含糊表露了其中的观点。这一切均使陈福良陷入被动并让车主误解,直到“3·30事件”再次顺承“9·24事件”脉络而爆发。
“企业内部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好,就强制相应政府政策,公益公交的这种做法,无疑想把矛盾焦点转移。”知情人说,“职工利益得不到保障,自然要迁怒于企业,企业不解决问题,职工自然需要找政府维权。这样,就造成了职工阻挠改革的假象。”
一位政府官员讲:“因为改革事关企业、债权人、员工和当地经济,也关乎企业小股东利益,地方政府即使想改革,也不能脱离法制轨道,首要的就是,要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然后才是其它问题”。
事实却是:“强忍生存压力、不得不走上法律途径的员工们,从去年9月份至今都没拿到过工资;相反地,杨燕煌等大股东的中巴车,则顺利地报废、更新置换出租车,每月坐收近8000元收益。”陈福良愤愤不平地说。
“如果地方擅用公权力,无视职工的基本利益,甚至变相支持企业的违规(法)行为,这只能是饮鸠止渴之举,会直接让人对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产生质疑,而政府多年来建立起的公信力,则难免受到严重冲击。”在厦门公益公交问题的一次研讨会上,来自北京各方专家的共识性意见,更从宏观层面给人以深刻启发。
也如近日《人民日报》文章所言:“在改革深水区和攻坚期,不同利益的调整与博弈,自然带来不同诉求的表达;随着开放扩大和全球化深入,不同价值观念也必然产生碰撞交锋。”但任何偏颇和试图以非常方式解决问题的思维和办法,“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健康心态的形成。因为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即便通过法律去解决,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也是改革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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