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峡“缴械”与国网合资抽水蓄能背后真相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7-27 18:38:12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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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与国网新源控股[-2.22%]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新源”)签订协议,约定前者以现金方式对后者增资,持股30%将双方目前拥有和后续抽水蓄能电站的储备项目统一纳入国网新源开发和运营。 有人说,这是抽水蓄能向市场化迈进的一步,事实上恰恰相反。在笔者看来,这是三峡集团向国网“缴械投降”的无奈之举,预知个中缘由,请听在下分解—— 三峡集团折戟背后 笔者曾经分析过,三峡集团是全中国最有钱的水力发电企业,没有之一(详见微信公号:能源荟萃《世界水电大会(上)谁最有钱?》)。早在2005年,三峡集团就与浙江省湖州市及安吉县政府就投资天荒坪二期达成合作意向,规划投资55.95亿元,总装机容量为210万千瓦。然而,三峡集团投资天荒坪二期的目的并不单纯如他们宣传中所说的“三峡发电容易受来水不稳定的影响,让华东电网、南方电网多次出现跳闸现象”,他们的算盘是:利用自己手中的葛洲坝[1.63% 资金 研报]以及流域的廉价水电,低估抽水、高峰发电,赚取差价。对于这样“来钱快”的手段,国网如何能视而不见? 因此三峡集团在天荒坪二期泥足深陷,一陷就是5年。天荒坪二期搁置,外界看到的原因,包括三峡集团的官方回应是“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资质以及移民安置执行难度大”,但根据凤凰—能说会道(微信号:Ifeng-Energy)的调查了解,该项目很大程度上是被国网给“搅黄”的。“最后我们让他们上不了马,于是就黄了嘛。”一位国网内部人士对记者说。 天荒坪二期折戟之后,三峡集团将目光转向了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以下简称“呼蓄”),呼蓄对三峡集团来说,可谓是“才出泥潭、又入火坑”。装机容量120万千瓦的呼蓄早在2006年就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核准,由内蒙古电力集团负责建设。按照2005年的价格水平测算,该项目动态总投资56.43亿元。2009年年初,三峡接手呼蓄。 根据相关协议,三峡集团出资7.65亿元、占股51%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等共16家股东共同出资建设呼蓄,内蒙古方面则许以三峡集团400万千瓦优质风电资源和乌海、包头抽水蓄能等项目作为“好处”,双方你情我愿。对于这种明目张胆的资源争夺,国网又一次不干了。“这些年三峡和我们抢资源抢得厉害,但是我们不让它并网,建也是白建,所以你看到他们和我们合作了嘛。”上述内部人士说。但是请大家注意,内蒙古电网是目前中国唯一独立的省级电网公司,如果三峡集团在内蒙古建抽水蓄能,国网是没有办法用并网手段卡住对方的。 但是出了内蒙古,除了南方五省区之外都是国网的地盘,三峡集团想要分一杯羹谈何容易? 相关截图 各自的算盘 众所周知,抽水蓄能在调频、调相、事故备用和削峰填谷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优点,国家能源局也三令五申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但是结果大家已经看到了——连三峡集团这样有钱的企业都搞不下去从而“缴械投降”,民营资本还是洗洗睡吧。 不可否认,前两年确实掀起过一股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的热潮:就连一个小小的安徽省金寨县都邀请到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搞起了项目申请评估,更有人破天荒地竟然想出了要在三峡水库和滇池上马抽水蓄能的点子。但是大家最终看到的是,吆喝的多、落地的少,投产的就更少了。 原因何在? 尽管2014年国家发改委连续出台了两个文件——《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763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有序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发改能源【2014】2482号,以下简称《意见》),由于文件中没有涉及关键的抽水蓄能电价的实施细则以及运行费用的分摊办法,使得文件几乎沦为一堆废话。 以下是《通知》中关于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表述原文: “电力市场形成前,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准许收益的原则核定。其中,成本包括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准许收益按无风险收益率(长期国债利率)加1%-3%的风险收益率核定。 两部制电价中,容量电价主要体现抽水蓄能电站提供备用、调频、调相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价值,按照弥补抽水蓄能电站固定成本及准许收益的原则核定。逐步对新投产抽水蓄能电站实行标杆容量电价。 电量电价主要体现抽水蓄能电站通过抽发电量实现的调峰填谷效益。主要弥补抽水蓄能电站抽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电价水平按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下同)执行。 电网企业向抽水蓄能电站提供的抽水电量,电价按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75%执行。电力市场化前,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和抽发损耗纳入当地省级电网(或区域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并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 话休饶舌,简单地理解上面的文意,就是: 1、听清楚了,价格还是由我价格司来给你核,怎么核?你先报上来再说嘛; 2、你说抽水蓄能是“消防队”、“灭火器”啊每天放在那里都是有成本的啊,还有我一运行起来抽水用4度电只能发3度电吃掉的那1度电是要计入成本的啊,发改委说我知道,你就内部消化得了,谁还来真的查你的账本啊。于是发改委还是牢牢抓住了自己手中的权力,电网公司乐得有自己发挥的空间,皆大欢喜。 但是请注意了,原来还有一部分租赁制的抽水蓄能怎么办呢?文件可一个字都没提。租赁制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费用固定了,开机次数越少利润越高。在一些没有水电的省份比如山东,直接就卖指标。比如一个抽水蓄能一年抽水应该用20亿度电,拿这个去向发电集团要电,要过来顶多3毛钱,卖出去居民电价6毛,倒手就赚一倍,工业用电就更贵了。白花花的银子放在那里不捡么?谁不捡谁是傻瓜。 很傻很天真 所以,现在你应该明白,电网公司不愿意三峡集团来分一杯羹的真正原因了吧? 按照国家的规划,到2025年,全国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约1亿千瓦,预计到今年年底是2335万千瓦,也就是说未来十年要新增7665万千瓦。由于抽水蓄能电站一般有4-5年的建设期,因此“十二五”开工规模就比较重要了,但实际情况是整个“十二五”开工规模是2395万千瓦。 有人说,这么看来,未来市场空间巨大呀。还有人寄希望于正在被过度期待的电力体制改革,问:“如果电力体制改革能够往下推,还原电网企业高速公路的职能、配售电业务剥离出电网企业会怎样?那么是不是意味着配售电主体可以低谷抽水、高峰发电赚差价呢?”我只能说,这样想的人实在是太也天真。殊不知,如果峰谷价差能够真正执行而且拉开很大距离的话,工厂企业就会选择在原来的低谷时段开工生产,那么原来的低谷就有可能变成高峰了(各位请自行脑补用电负荷曲线,原来波动厉害像过山车,将来有可能会变得很平稳)。 当然了,画饼在前,国家发改委在《意见》里明确了,将“综合考虑电网实际情况和地方积极性,选择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任务重、新能源开发集中或电力系统相对简单的浙江、内蒙古、海南等省份,深入开展抽水蓄能建管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改革研究,重点研究探索抽水蓄能电站价值机理和效益实现形式,体现电力系统多方受益的电站价值,落实“谁受益、谁承担”的市场经济规则,并适时开展试点工作。” 且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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