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一文了解当前我国居民对社会矛盾的感知与解决方式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2/21 11:23:13 一事一议 | ||
社会矛盾是什么?社会矛盾是指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由于利益分配格局变化引起的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对立、摩擦、冲突的一种互动过程与社会现象。 社会矛盾为什么会产生?社会转型是需要代价的,这就是社会矛盾的数量不断增长、类型日益多样化、规模不断扩大,引发的社会问题日趋加重。 社会矛盾的特征是什么?21世纪以来,随着利益分配的失衡加剧,利益冲突的日益激烈,社会矛盾的刚性特征日益凸显,社会矛盾的涌现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事实,关键在于正确对待社会矛盾,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办法,并建立起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人们怎样看待社会矛盾?居民对当前社会矛盾有冷静的判断,对未来遭遇社会矛盾的可能性有比较理性的认识。 居民对目前社会矛盾状况的判断较为乐观,而对未来社会矛盾的发展状况有所担心。 人们遭遇的社会矛盾有哪些?过半居民遭遇过一类或几类社会矛盾,类型多元化,主要涉及直接的、现实利益。 城乡居民的社会矛盾遭遇具有高度的重叠性。城乡社区居民所遭遇的前10 类主要社会矛盾基本上是一致的。然而,城乡居民的社会矛盾遭遇还具有一定差异。在城市社区中,人们遭遇劳资纠纷的比例高于邻里纠纷和征地,而在农村社区中则是邻里纠纷的发生比例高于征地矛盾和劳资纠纷。从城乡比较的视角而言,在城市社区中,社会治安矛盾、医患矛盾、国企改制矛盾的发生比例较高,而在农村社区中,征地矛盾、邻里纠纷则有着更高的发生比例。 另外,在遭遇过社会矛盾的居民中,60.14%的矛盾遭遇者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对矛盾解决结果来看,有37. 28% 的矛盾遭遇者对解决结果表示“满意”,有43. 90% 的矛盾遭遇者对解决结果的满意度为“一般”,有18. 47% 的矛盾遭遇者表示“不满意”。可见,大部分矛盾遭遇者的矛盾基本获得了解决,但对矛盾解决结果的理想期待与实际状况仍有距离。 人们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大部分居民采用制度化手段与非制度化的正向手段解决社会矛盾。
而居民所遭遇的社会矛盾类型不同,其化解方式的选择有差异。比如,环境矛盾遭遇者选干部调解( 24. 77%) 、社会关系调解( 24. 77%) 、协商( 22. 26%) 和打官司( 14. 20%) ,还有少数受访居民选择了私下报复( 0. 91%) 、正面冲突( 0. 60%) 、聚众闹大( 0. 30%) 等暴力手段。医患矛盾遭遇者首选干部调解( 28. 99%) ,其次则是社会关系网络调解( 24. 64%) 和协商( 24. 64%) ,再次则是打官司( 16. 43%) 、找领导反映( 10. 63%) ,有8. 21%的受访居民遭遇医患矛盾时选择“忍了算了”,而有0. 48%选择私下报复的极端手段,验证了当下伤医、杀医等恶性事件的潜在风险。 解决社会矛盾,人们的意愿与行动如何?依法维权是多数居民的共同意愿,且对在自己遭遇矛盾时获得帮助持乐观态度。 一是依法维权是多数居民的共同意愿。 调查结果表明,61.74%的受访居民赞同家人遭遇矛盾纠纷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权,18.69%的受访居民持“一般”的态度,19.33%的受访居民则表示不赞同。而对于上访、静坐等维权途径,只有20.32%的受访居民赞同,23.13%的受访居民持“一般”的态度,有高达56.36%的受访居民表示不赞同。意愿上对依法维权的肯定是大多数受访居民的态度,也反映出多数受访居民具有的法律意识。大多数受访居民对依法维权是肯定的,并倾向于以这种合法的手段降低自身维权的风险。但是,在矛盾纠纷的解决过程中,调解、协商等维权手段则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个体是否采取法律手段,在操作性措施方面会考虑到成本、效率等因素,因而会采取非法律的手段。这是人们基于矛盾类型、解决方式的功效而做出的现实性选择。 二是大部分居民认为当自己遭遇社会矛盾时会得到他人的帮助。 面对矛盾纠纷,个体往往难以有效应对,因此需要借助其他力量解决问题。调查结果表明:(1)受访居民对在自己遭遇矛盾时获得帮助持乐观态度。没有遭遇过矛盾者“如果遭遇矛盾纠纷”,78.30%认为会有人给自己提供帮助,而18.22%则持相反观点;有过矛盾遭遇者,78.00%得到过别人的帮助,21.80%没有得到过别人的帮助。(2)受助期望的“法-理-情”格局。无论是否遭遇过矛盾,受访居民首先需要的帮助是“法律法规的支持”(61.04%),其次需要的帮助是“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政府部门回应”(30.08 %),再次需要的帮助是“亲朋好友、熟人老乡的支持”(35.98%)。总的来说,“法-理-情”的格局一方面反映出我国法制宣传与普法工作的成效较大,人们对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矛盾是持肯定态度的,而基于人情的社会网络资本仍在个体的矛盾解决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3)受助经历的差序化格局。在遭遇过矛盾纠纷且得到过他人帮助的受访居民中,大部分的受访居民得到过“亲朋好友、熟人老乡”(87.8%)的帮助,其次是得到过“村(居)委会”(59.64%)的帮助,再次则是得到过“工作单位”(41.79%)和“社会力量”(包括社会组织、媒体、律师、记者等)”(35.96%)的帮助。从调查结果来看,有过矛盾遭遇者所获取帮助的对象,体现出从熟人圈到陌生人圈,从非正式力量到正式力量的差序分布。因此,人们愿意求助于正式规范,但在解决矛盾的实际过程中,基于人情的社会关系网络则对个体的矛盾解决具有更大的作用,可见制度化解决方式与非制度化解决方式各有其功能,在中国社会矛盾化解中都不可忽视。 注:图片来自网络 本文摘编于朱力,袁迎春:当前我国居民对社会矛盾的感知与解决方式——基于全国九市的问卷调查报告,《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