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刘江龙:廉洁岂能仅仅凭自律

煤炭资讯网 2010/12/24 9:31:34   煤企聚焦


  廉洁自律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优良品格,也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克服消极因素的重要举措。然而,如果廉洁仅仅凭自律,我不知道会有多少领导干部在利益面前摔跟头;据《检察日报》2010年10月26日报道,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2010年9月因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阶下囚李人志就抱怨说“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找我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李人志还说;“我曾经有过美好向上的追求,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

  好一个振振有辞的“抱怨帝”!我们仔细思考一下他赖皮似的怨言后,又觉得李人志的话却也有几分道理;人的本性,有其趋利的一面,在利益的诱惑下,每个人都会产生本能的冲动。目前,我国反腐败的机构主要是纪委和检察系统,如果纪委和检察院,面对腐败沉默或不作为。无疑将会纵容李人志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当然不是说李人志自己没有责任,但当前中国反腐败系统本身的不作为和失职是中国腐败高发的重要原因则是不争的事实。同样的事情引申到我们自己的企业,什么事情都由“一把手”说了算,民主监督和相互批评都形同摆设,长此以往,身为“一把手”的领导怎能自律得了?同样的事情再引申到我们的基层单位,有一些工作上面不检查,下面就不做。出了事故、死了人,谁的责任?我们该不会也学李人志吧?说如果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来检查,我们也许就不会出事故、也许就死不了人。

   如此看来,廉洁应该在自律的基础上,再加上监督、督促还有民主。

    本网通讯员:刘江龙      编 辑:刘勋
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